有些人的良心变黑了,普通老百姓就要遭殃了。

1998年,安徽省滁州市定远县村民杨世山全家搬迁到滁州市南谯区乌衣镇落户定居,并办理合法手续自建了221.9平方米的住房一栋;2003年,杨世山再次在同村范庄队购买了村民凡波宅基地修建了第二套住房。

这两套住房的修建,为杨世山未来多灾多难的人生,埋下了伏笔。

2008年,杨世山家的第一套房子被拆迁时,因户口被乌衣镇四桥村菜庄队擅自空挂并将其农村户口变更成为城市户口,导致补偿资格被剥夺。

灾难,到此并没有结束。

2010年,杨世山的第二套自建房屋又被列入拆迁对象,但补偿款不仅低于其他同期拆迁户,而且不给安排安置房。

乌衣镇为了逼迫杨世山签字,将杨世山的工作无故停职,不让其在乌衣镇白庙村担任医务人员。

2019年,杨世山200多平米的第二套自建房屋遭到了非法强拆,在如狼似虎的一干拆迁人员的暴力行动下,房屋内的一干财物被埋到废墟中,被损失得一干二净。



2020年,经法院判定,乌衣镇的这次强拆,属于行政违法行为。

乌衣镇的强拆违法行为被确认后,为了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杨世山委托北京农权律师事务所为其提供法律服务,在缴纳了相关律师费办理了相关手续后,农权律师事务委派律师正式介入该起拆迁赔偿案的相关法律事宜。

随后,一系列奇葩的事儿发生了。

农权律师事务委派的律师王某某见到杨世山了解情况后,声称杨世山的户口有问题,导致房屋证据有瑕疵,影响维权,还忽悠举报人签订了空白合同,甚至带着杨世山和政府进行和解。

不仅如此,王律师还在镇政府的安排下,住进了碧桂欧洲城总统套房。

事出反常必有妖,王律师的种种行为,不得不让杨世山怀疑,王律师已经被镇政府收买了。

在杨世山的强烈要求下,律所更换了一名姓李的律师为其提供法律服务。

但李律师的种种表现,同样充满了诡异。

当杨世山要求李律师对强拆方提起行政诉讼时,李律师表现出异常的不情愿,甚至频繁催无家可归的杨世山,从居住在废墟旁的集装箱房中搬走。

李律师还警告杨世山,“户口有问题,诉讼有风险”。

在行政诉讼开庭时,李律师本来事先说有新证据要提交的,结果开庭时,李律师并没有提交新证据。

好在在铁的证据面前,在无可辩驳的事实面前,最后经法院判决,乌衣镇等强拆方行政行为违法,坐实了其违法强拆的违法行为。

2021年,杨世山依法向法院提起行政赔偿,并根据周边同地段的房价情况,向乌衣镇政府、南谯区城管局、南谯区征收管理处等三被告提出了诉讼请求:请求法院判令三被告赔偿原告房屋价值损失、屋内物品损失、地上附属物损失、停产停业损失、搬迁费、临时安置费、律师费等共计400万元。

在案件诉讼过程中,农权律师事务委派律师孙某的表现,再次颠覆了杨世山对律师职业道德的认知。

本应该在庭审中提交征收补偿及规划等政府信息公开证据,孙律师故意不提交,有效规避了政府在征拆中的集体土地2013年被征为国有土地这个核心事实,致使杨世山被强拆房屋已在城市规划区而没按周边商品房价格评估。

若按周边商品房价格评估,杨世山被强拆房屋的价值应为333万元。

同时,滁州市南谯区人民法院在审理过程中、明显表现出对被告的偏袒。

对于原告方提交的证据材料一律不予采纳,错误认定房屋是拆迁集体土地引发的纠纷,不认可国有土地房屋的价值。

并且只根据行政机关的证据认定房屋面积和相关非法拆除房屋的损失,导致杨世山的权益严重受损。

2021年10月15日,经南谯区人民法院判决,三被告应赔偿原告各项损失合计32.43万元。而其中房屋价值赔偿,仅为区区19万元。



19万元,在周边商品房屋均价超1.6万的情况下,仅够买一套房屋的一个卫生间啊。

杨世山认为,本案中,虽然案涉房屋为集体土地宅基地上的房屋,但从案涉土地的征地批文来看,安徽省政府曾经作出了皖政地【2013】113号《征地批复》、皖政地【2014】176号《征地批复》、皖政地【2016】1373号《征地批复》,由此可见,案涉地块的征收从2013年开始,该处土地就已经变性为国有土地,而当时并未对申请人等被征地人进行补偿。2019年,滁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作出土公告字【2019】11号《公告》,对该处土地予以挂牌出让,进行商业开发。2019年12月10日,三被申请人联合违法强制拆除了申请人的房屋。因此,涉案房屋征收时坐落在已被征收的国有土地上,且所在区域已经纳入城市规划区,完全符合最高人民法院上述答复和司法解释的适用条件。鉴于此,对申请人房屋应参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标准予以行政赔偿。



但杨世山经咨询法律人士得出的上述认定,并未得到法院的认可,致使他在二审三审中,均以败诉而告终。

房屋遭强拆,律师被收买,判赔不合理,至今尚在四处奔波维权的杨世山,还会迎来新的转折点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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