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支持“科大硅谷”建设若干政策(修订)》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支持“科大硅谷”建设若干政策(修订)》已经市政府第78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合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2月5日

支持“科大硅谷”建设若干政策(修订)

为贯彻落实《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科大硅谷”建设实施方案(修订)的通知》(皖政〔2024〕52号)精神,推动“科大硅谷”高质量发展,制定实施本政策。

一、建强“科大硅谷”服务平台和全球校友事务部。 每年根据工作开展情况给予“科大硅谷”服务平台和全球校友事务部专项经费支持,持续提升运营服务能力。

二、招募全球合伙人。 支持“科大硅谷”创新单元合伙人发展,符合条件的给予每年最高500万元运营经费。支持“科大硅谷”海内外创新中心合伙人发展,对符合条件的给予每年最高150万元运营经费。支持招募成果转化、场景服务、科技传播等各类科创服务合伙人,符合条件的给予每年最高300万元运营经费。设置超额完成奖,对于表现优异、超额完成年度任务的合伙人给予额外奖励,每年奖励资金总规模不超过2000万元。

三、支持创新联合体建设。 支持国家技术创新中心、国家工程研究中心等各类创新平台、高校院所、科研机构、产业链龙头企业等与“科大硅谷”企业共建联合实验室、创新中心、场景实验室等创新联合体,开展联合技术攻关、重大技术产业化、颠覆性技术引育等合作,根据创新联合体建设运行情况,分档给予最高一次性200万元支持。

四、构建全链条公共服务平台体系。 支持建设概念验证中心、新产品导入(NPI)平台,采用分年度前置支持方式,按新增固定资产投资额的50%,给予连续3年总计不超过500万元支持。支持建设共性技术研发、小试中试基地、检验检测等公共服务平台,采用分年度前置支持方式,按新增固定资产投资额的50%,给予连续3年总计不超过1亿元支持。

五、打造全球科技成果发布中心。 支持举办前沿科技成果发布会、科技成果交易会、高校科技成果转化大赛和颠覆性技术大赛,推动产业集聚和成果转化,对在“科大硅谷”转化的科技成果,给予创业启动条件、场景对接、投融资等服务支持。

六、打造校友经济良好生态。 每年开展“科大硅谷校友日”活动,邀请海内外知名高校校友来肥考察交流,参加城市推介、政策宣讲等活动,期间可凭“合肥人才码”享受免费乘坐公交地铁、免费停车、免费游园等优享服务。

七、支持科技成果就地转化。 支持全球高校院所科研人员将职务科技成果在“科大硅谷”转化,按其转让、许可实际到款额或作价入股评估价的10%,给予科研人员或合资公司最高100万元一次性奖励。

八、支持科技创业项目发展。 建立“科大硅谷”人才创新创业项目评价体系,经评定的项目,按“拨投结合”方式给予最高500万元启动资金、最高1000万元“科大硅谷”引导基金支持。

九、强化人才保障政策体系。 出台“科大硅谷”人才专项政策,制定“科大硅谷”人才分类认定目录,创新人才认定方式,加大人才安居保障等,强化创新创业人才政策供给。

十、打造“科漂驿站”。 推出一批“科漂驿站”,择优给予有意来“科大硅谷”创新创业人员不超过15天免费住宿和创业空间体验,提供政策咨询、环境考察等服务。给予在“科大硅谷”创业且在肥无自有住房的人员最长6个月租房支持及免费众创空间工位,提供创业辅导服务。

十一、盘活存量资产。 “科大硅谷”内企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利用建成3年及以上闲置房产资源的,依法依规建设运营科创项目载体,获市级及以上新型研发机构、孵化载体认定的,按总投资额的50%给予不超过500万元支持。

十二、强化场景应用创新。 支持科创企业新技术新产品开展应用场景测试验证,单个项目按照验证费用支出总额的20%,给予最高不超过50万元支持。每年评选“科大硅谷”标杆能力企业、标杆机会企业及标杆场景实验室并给予褒扬。

十三、支持大中小企业融通创新。 支持央企、国企、产业链龙头企业等与科技型中小企业融通创新,以入股、并购等形式整合企业创新资源,在“科大硅谷”设立研发中心、新业务中心等,根据其运营成效,按实际研发投入的20%,给予连续3年总计不超过1500万元支持。

十四、实施“初创金融护航计划”。 针对初创企业首贷(期限不超过3年),对商业银行实际本金损失给予100%风险补偿,单笔最高200万元;对企业实际支付利息给予100%支持,每家每年贴息不超过10万元。

十五、打造“科大硅谷”风投创投街区。 符合条件的基金管理机构及风投创投机构租赁自用办公用房的,每家按不超过200平方米、每年实际支付租赁费的50%,给予连续3年总计不超过100万元租房支持。

十六、培育耐心资本。 对投资“科大硅谷”早期小型科技型企业且持股2年以上的社会基金,按实际投资额的10%给予基金管理机构奖励,每投资1家企业给予基金管理机构最高100万元奖励,每家每年累计最高奖励500万元。

十七、创新国资基金管理。 国有出资合伙制股权基金投资“科大硅谷”企业,其股份转让方式可按协议约定执行,允许其管理团队以国有出资基金投资额的10%为上限跟投。“科大硅谷”引导基金管理团队应满足考核要求、严格履行勤勉尽责义务,但仍产生投资损失的,给予最高50%的风险容忍度,超出部分以基金管理机构所取得的奖励资金为限进行弥补。

十八、褒扬“科大硅谷”建设贡献者。 每年对在“双招双引”、成果转化、科创服务、人才培养、国际合作、基金投资、校友联络等方面作出重大贡献的企业、社会组织及个人给予褒扬。

本政策资金来源为省、市“科大硅谷”专项资金,自2025年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3年,与省、市级财政支持的其它政策同类条款不重复享受。“科大硅谷”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实施细则的制定和政策兑现执行。建立“科大硅谷”内优势政策快速响应机制,根据执行情况,“科大硅谷”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可适时对政策进行适当调整。

本政策由“科大硅谷”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合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支持“科大硅谷”建设若干政策(修订)的通知》的政策解读

2025年2月5日,《合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支持“科大硅谷”建设若干政策(修订)的通知》(合政办〔2025〕2号,以下简称《若干政策(修订)》)印发实施。现解读如下:

一、修订背景

建设“科大硅谷”是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科技创新重要论述的有力举措。2023年1月合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支持“科大硅谷”建设若干政策》(合政办〔2023〕3号,以下简称《若干政策》);2024年8月7日,根据国务院第783号令(《公平竞争审查条例》)最新要求,安徽省人民政府印发《“科大硅谷”建设实施方案(修订)》(皖政〔2024〕52号,以下简称《实施方案(修订)》)。为贯彻落实《实施方案(修订)》,进一步推动成果转化,支持科技创业,汇聚高端人才,打造优质科技创新环境,扎实推进“科大硅谷”建设,结合前期政策兑现实际情况,“科大硅谷”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制定《若干政策(修订)》。

二、研判和起草过程

2024年4月至7月,面向省市相关部门、高校院所及科技型企业多轮征求14条意见,吸收采纳(或部分采纳)9条,形成了《若干政策(修订)》初稿。8月,结合《实施方案(修订)》政策举措,在充分调研、多次征求相关单位及创新创业者意见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形成《若干政策(修订)》(送审稿),并在8月8日召开的“科大硅谷”建设领导小组第三次会议上审议通过。9月至10月,《若干政策(修订)》完成公平竞争审查及合法性审查。2025年1月10日,《若干政策(修订)》经市政府第78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

三、工作目标

坚持首创最优、先行先试原则,以市场化、差异化、精准化为导向,通过“破立并举”重塑政策体系,以系统性改革激发创新活力,以国际化视野链接全球资源,着力构建“基础研究+技术攻关+成果转化+科技金融”四位一体的创新生态,加快打造科技体制机制改革“试验田”和高科技产业发展“高产田”。

四、主要修订内容

《若干政策》包含27个条款,修订后《若干政策(修订)》包含18个条款,主要修订内容有3个方面。

一是加大招商引资、招才引智力度。 以“拨投结合”方式支持“萌芽期”科技成果进行概念验证、支持科技创业,每个项目最高500万元;推动大中小企业融通创新,支持央企、国企、产业链龙头企业等与科技型中小企业融通创新,以入股、并购等形式整合企业创新资源,按实际研发投入的 20%,给予连续3年总计不超过1500万元支持。出台“科大硅谷”人才专项政策、制定“科大硅谷”人才分类认定目录,创新人才评价方式;推动科技成果在“科大硅谷”转化,以成果转让、许可实际到款额或作价入股评估价的10%,给予科研人员或合资公司最高100万元一次性奖励。

二是支持创新平台、服务平台建设。 支持各类创新平台与片区企业共建创新联合体,按照运行情况分档给予最高200万元支持;支持概念验证中心、新产品导入、小试中试等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创新以“里程碑+部分前置”支持方式给予新增固定资产投资50%,最高连续3年总计最高1亿元支持。

三是打造良好创新创业生态。 新增成果转化、场景服务、科技传播合伙人等新型合伙人,给予每年最高300万元运营经费支持,同时设置合伙人超额完成任务奖励;支持科创企业新产品新技术开展应用场景测试验证,按验证费用的20%,给予最高50万元支持;打造“科大硅谷”风投创投街区,给予落地街区的基金管理机构及风投创投机构最高100万元房租支持;打造全国首创“科漂驿站”,为创业人员提供免费创业场地、人才公寓;打造全球科技成果发布中心,支持举办成果发布会、交易会高校成果转化大赛等;打造校友经济良好生态,每年举办“科大硅谷校友日”活动,邀请高校校友来肥考察交流;褒扬“科大硅谷”建设贡献者。

五、创新举措

(一)强化人才政策支持。 后期将配套出台人才政策,包括针对“科大硅谷”片区科技人才特点,制定“科大硅谷”人才分类认定目录;学习借鉴北京、泉州、南宁等地举措,创新人才认定方式;强化创新创业人才各方面保障力度等。

(二)推出多项首创举措。 制定以“里程碑+部分前置”方式支持产业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根据科技成果转让许可成交额或作价入股评估额给予一次性奖励、打造“科漂驿站”、支持大中小企业融通创新、给予新产品新应用测试验证费用支持等首创性政策。

(三)加大资金扶持力度。 制定对建设概念验证中心、小试中试平台等产业公共服务平台最高按新增固定资产投资额的50%给予不超过1亿元支持;对在“科大硅谷”转化的科技成果给予最高100万元奖励;对科技创业以“拨投结合”方式给予最高500万元支持;对央企、国企、龙头企业与中小企业合作在“科大硅谷”设立新主体给予研发费用最高1500万元支持等全国扶持力度最优政策。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保障。 “科大硅谷”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加强统筹调度,科大硅谷服务平台公司加强能力建设,市有关部门聚焦政策资源,各载体单位强化主体责任,形成高效的组织架构和职能体系,协同支持“科大硅谷”发展。

(二)加强要素支持。 有序推进“科大硅谷”空间载体建设,打造高品质创新创业空间。在土地供应、基础设施配套、人才招引、专项资金支持等方面,加强保障支持。

(三)加强资源整合。 依托合肥优质科创资源,充分发挥科技创新的引领带动作用,促进各类创新资源集聚“科大硅谷”,最大程度发挥《若干政策(修订)》效果。

七、下一步工作

一是加速政策落地。 加快制定政策实施细则,确保政策惠及各类创新创业主体。优化政策兑现服务流程,构建数字化政策匹配平台,提升政策响应速度与执行效率。

二是强化主体培育。 完善“孵化-成长-成熟”全链条培育体系,通过设立专项基金、创新金融产品、建设协同平台,引导更多主体落地生根。

三是优化资源配置。 聚焦量子信息、聚变能源、空天技术、生物制造等前沿领域,拓展全球创新资源链接渠道,推动国际技术转移与人才引进,打造具有全球竞争力的创新高地。

解读单位:合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解读处室名称:场景创新推进处

联系电话:0551-63538621

来源 | 合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合肥发布

审核 | 朱琛琛 责编 | 吴亚晓岳 编辑 | 张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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