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8日
孝感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孝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2025年度人才引进春季校园招聘公告拟引进人才310人其中大悟县20人
(岗位详情请查看文后附件二微码)
湖北省孝感市事业单位2025年度人才引进春季校园招聘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孝感市人才队伍建设,决定招聘一批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到孝感市事业单位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孝感市事业单位春季校园招聘拟引进人才310人。其中,孝感市直83人(含湖北职业技术学院28人,孝感高级中学10人),县(市、区)227人。招聘计划见附件1。
二、范围对象
(一)国内重点高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具体高校名单见附件2);
(二)国内部分普通高校紧缺专业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具体高校名单见附件2);
(三)国(境)外QS2025年排名前200名高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具体高校名单见附件3)。
以上均不包括网络教育、成人教育、自学考试、专升本(含参加职业技能高考等)的毕业生,以及各类委培生、定向生。
三、资格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无国(境)外永久居留权;
2.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过硬,能够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自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3.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5.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本科生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94年2月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9年2月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4年2月以后出生);
7.2025年应届毕业生须于2025年12月31日前获得毕业证、学位证,届时未取得学历学位的取消聘用资格。其他人员(含往届毕业生)须于此次报名截止日前取得岗位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
8.具有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现役军人;
2.全日制高校在读的非2025年应届毕业生;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务等处分的人员;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5.在校期间受到院系级以上处分的人员;
6.在公务员招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等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7.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等应当执行回避制度的人员;
8.已在孝感市辖区内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在职在编人员;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程序
(一)网上报名
应聘人员请于2025年3月6日(星期四)9:00至3月31日(星期一)16:00期间,登录“湖北省孝感市事业单位2025年度人才引进春季校园招聘”报名系统报名(点击孝感党建公众号、孝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链接进入),进行网上注册,提交报名申请。
每名应聘人员在孝感市范围内限报一个岗位,不得多岗位重复报名。
报名材料清单:
1.《报名登记表》(系统自动生成);
2.诚信承诺书(系统自动生成);
3.本人有效身份证扫描件(二代身份证件);
4.应聘岗位资格条件中要求的其他条件(职称、普通话等级、政治面貌等)证明材料扫描件;
5.近期2寸免冠登记照电子版;
6.国内高校毕业生应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及学历认定报告。2025年应届生暂不能提供以上材料的,需提供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网址链接为https://www.chsi.com.cn/)。国外高校毕业生应提供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验证的认证报告(网址链接为https://www.cscse.edu.cn/);
7.岗位要求的其他有关材料。
(二)资格审查
2025年3月6日(星期四)9:00至4月1日(星期二)16:00期间,资格审查单位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应聘人员可登录报名系统查看审查结果和相关岗位报名情况。通过资格审查的,后期可进入到考试确认环节。
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资格条件的,一律取消应聘或聘用资格。
(三)考试确认
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湖北省孝感市事业单位2025年度人才引进春季校园招聘”报名系统,点击确认是否参加考试。点击确认后,方可下载打印准考证,进入考试环节。考试确认相关事项以考试确认公告为准,考试确认公告拟于4月上旬在孝感党建公众号、孝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报名系统等平台发布。
(四)考试
考试拟于4月中下旬在孝感市进行,考试公告在孝感党建公众号、孝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报名系统等平台发布。考试相关事项以考试公告为准。
本次春季校园招聘考试主要采取面试方式进行。对于考试确认后应聘人数较多的岗位,视情况增设笔试环节,笔试成绩仅作为确定面试人选的前置条件。
(五)体检考察
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一定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具体事项以体检考察公告为准,体检考察公告在孝感党建公众号、孝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等平台发布。
体检在具有公务员体检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组织实施。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组织实施。
(六)公示
根据面试成绩、体检考察等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孝感市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孝感党建公众号、孝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七)聘用
对于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孝感市直单位由孝感市委人才办、市人社局办理聘用手续;各县(市、区)由各地办理聘用手续。
五、其他事项
(一)聘用人员名单确定后,本人不得另找工作单位,按规定时间报到。
(二)聘用人员须签订服务协议,在所聘用单位最低服务满3年,服务期内不得参加各类公务员、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等招录(聘)考试(经组织同意的除外)。
(三)本次春季校园招聘相关事宜由孝感市委人才办、市人社局负责解释。公告附件1所列的内容,由招聘单位负责解释。对于春季校园招聘结束后余下的招聘计划,拟采取社会招聘方式引进人才,后期详见社会招聘公告。
(四)湖北省孝感市事业单位2025年度人才引进春季校园招聘报名链接如下:
https://ks.jobhb.com/wsbm/sys-list-hb?fcode=2025xgxyzp
咨询电话:0712-2280215(孝感市人才引进工作专班)
0712-2861895(湖北职业技术学院党委组织部)
0712-2049000(湖北省孝感高级中学办公室)
0712-2859512(孝感市孝南区委组织部)
0712-8395656(汉川市委组织部)
0712-3268918(应城市委组织部)
0712-4331680(云梦县委组织部)
0712-5236743(安陆市委组织部)
0712-7238758(大悟县委组织部)
0712-4761383(孝昌县委组织部)
附件:
1.孝感市事业单位2025年度人才引进春季校园招聘岗位计划一览表
2.国内重点院校名单
3.国(境)外QS2025年排名前200名高校名单
4.湖北省孝感市事业单位人才引进政策待遇
5.国家教育部门高等教育学科专业目录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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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孝感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孝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2月28日
大悟县2025年“家门口”就业暨“春风行动”线上招聘会
大悟县2025年就业政策清单
一、免费提供就业服务。县人社部门为企业和劳动者免费提供信息发布、求职登记、用工登记、职业指导、专项招聘等服务。
二、返乡一次性就业补贴。对本年度在外务工返乡人员到县内重点企业就业的,给予700元/人一次性就业补贴。
三、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对企业吸纳脱贫人口就业或企业招用退伍一年以内的退伍军人就业。并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实现就业一年以上。按每吸纳1人给予2000元/人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
四、一次性交通补助。对脱贫人口(含监测对象)外出务工给予一次性交通补贴,省外不超过500元/人,省内县外不超过300元/人(五年过渡期内只享受一次补助,过去已享受一次性交通补助不再享受)。
五、就业见习补贴。经认定为就业见习基地的县内企业吸纳离校两年内未就业的高校、中职毕业生,按不超过当地最低工资70%的标准给予企业就业见习补贴,补贴期限不超过6个月。就业见习期间,见习单位应给予见习人员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基本生活费,并为见习人员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六、社会保险补贴。①对招用就业困难人员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单位,按其为就业困难人员缴纳保险的单位部分给予补贴,不包括就业困难人员个人应缴纳的部分。②对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与之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小微企业,给予最长不超过1年的社会保险补贴,不包括高校毕业生个人应缴纳的部分。③对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的,按规定给予社保补贴。
七、一次性创业补贴。①对就业困难人员创办小微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正常运营1年以上的,给予2000元一次性创业补贴。②毕业5年以内高校毕业生、在县内初次创办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民办非企业单位、农民专业合作社等,经营6个月以上且带动就业2人及以上的,给予5000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③各类返乡创业人员5年内在本地首次创业办理注册登记,自注册登记之日起正常经营6个月,带动就业3人及以上的,给予5000元一次性创业补贴,已享受过其他一次性创业补贴除外。
八、创业贴息担保贷款。在我县依法开办个体工商户、自主、合伙经营及创办小微创业的城乡劳动者,以及吸纳就业达到规定条件的小企业,均可申请创业担保贷款。(一)个人创业担保贷款额度不超过30万元,贷款期限不超过3年。对符合个人创业担保贷款条件的借款人合伙创业的,可根据合伙创业人数适当提高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符合条件的个人创业担保贷款额度上限之和的110%、且不超过400万元。(二)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额度不超过500万元,贷款期限不超过2年。(三)对还款积极、带动就业能力强、创业项目好的借款个人或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到期后可继续申请贷款及贴息支持,累计次数不超过3次。
贴息标准:财政部门给予贷款实际利率50%的财政贴息。对展期、逾期的创业担保贷款,财政部门原则上不予贴息,国家和省另有规定的除外。
九、技能培训补贴。就业创业技能培训补贴标准为300元-3200元/人。在经人社局认定的定点培训机构培训后取得相应职业资格证书或专项职业能力证书的,按补贴标准的100%给予补贴;只取得培训合格证书的,按补贴标准的80%给予补贴。就业技能培训应包括理论培训和操作技能实训,培训时间不得少于42个课时。
十、职业技能提升补贴。参加失业保险1年以上的企业职工或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按初级(五级)1000元、中级(四级)1500元、高级(三级)2000元的标准给予技能提升补贴。
十一、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参保企业上年度未裁员或裁员(减员)率不高于上年度全国城镇调查失业率控制目标(5.5%)30人(含)以下的参保企业裁员(减员)不高于参保职工总数的20%的。可以申请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大型企业按不超过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30%返还,中小微企业按不超过60%的返还。
十二、失业保险。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一年的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即已解除劳动关系的)且办理了失业登记和求职登记的人员可以申领失业保险补贴,补贴金额不超过每月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90%。
十三、一次性扩岗补助。对招用2024届及离校2年内未就业普通高校毕业生、登记失业的16-24岁青年,签订劳动合同并为其缴纳失业、工伤、职工养老保险费1个月(含)以上的企业,按每招用1人1000元的标准发放一次性扩岗补助,与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不重复享受。政策实施期限截至2024年12月31日。
十四、一次性求职补贴。对在毕业学年积极求职创业的低保对象家庭、零就业家庭、脱贫家庭(含防返贫监测对象家庭)、特困人员、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以及属于成年孤儿、烈属、残疾人的普通高等学校、中等职业院校、技工院校毕业生、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80%给予一次性求职补贴。
十五、首次来鄂一次性就业补助。对外省籍首次来鄂就业人员,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可按1000元/人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就业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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