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青年报客户端北京2月28日电(中青报·中青网记者 贾骥业)2月28日,国家发展改革委、民政部、财政部等八部门联合印发的《促进普惠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对外发布,从推动服务供给提质扩面、培育发展服务机构、统筹利用存量资产、健全服务机构价格形成机制、优化综合监管与服务、营造良好发展环境六方面提出了系列举措,促进普惠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
近年来,我国针对养老服务多次做出部署。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提出,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完善发展养老事业和养老产业政策机制;2024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明确,扩大普惠养老服务;2024年年底印发的《关于深化养老服务改革发展的意见》要求“建立促进普惠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机制”。
国家统计局的数据显示,2024年,我国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达3.1亿人,占全国总人口的22%,其中65岁及以上人口2.2亿人,占全国人口的15.6%,养老服务的刚性需求不断增加。《若干措施》从丰富服务内容、扩大服务惠及面、加强服务连续性等方面,对推动普惠养老服务供给提质扩面做出了具体安排。
在统筹利用存量资产方面,《若干措施》明确,对历史上权证缺失、难以补办的存量资产,在符合相关规定的情况下,可视情推动其转型普惠养老服务设施。鼓励农村地区结合人口分布等实际情况统筹资源,严格执行农村消防、抗震等标准及规定,通过改造提升原有敬老院、闲置校舍等,集中建设普惠支持型养老机构。
普惠支持型养老机构的发展尤其受到关注。《若干措施》提到,要支持各类经营主体发展连锁化、集团化普惠支持型养老机构。公办养老机构在履行兜底保障职能基础上,向社会开放空余床位,提供普惠养老服务。鼓励有条件的地方提出针对性扶持培育举措,引导更多民营企业和返乡人员扎根农村举办互助型普惠养老服务机构。
记者从2月28日举行的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上了解到,目前,全国已经建成社区养老服务机构和设施36.7万个,在县区层面建成示范性养老服务网络446个。民政部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将会同相关部门指导设区的市级政府制定普惠支持型养老机构支持办法,因地制宜将符合条件的闲置公共服务资源改建为普惠支持型养老机构,加大设施建设和场地供给支持力度,大力发展普惠养老服务。
一分部署,九分落实。记者了解到,国家发展改革委、民政部等部门将加强对各地贯彻落实情况的跟踪评估,及时总结典型案例、提炼经验做法,进行宣传推广,营造养老、孝老、敬老的良好社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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