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
守法规知礼让
驾车上路
因超车、转弯等原因
需要变道
@司机朋友们 你会变道吗
虽说,变道是基础的驾驶技术
可部分司机在变道时的误判
或未养成良好驾驶习惯
往往容易导致碰剐、追尾的情况发生
新手司机上路 变道超车酿事故
2月18日,石某驾驶小轿车载着妻儿返回福建务工,车辆行驶至G78汕昆高速洛东镇路段实施超车过程中追尾前方货车,造成小轿车严重受损,万幸,现场无人员受伤。 河池市公安局交警支队 高速公路管理一大队民警, 迅速出警赶往现场处置。
现场,民警看见一辆灰色小轿车停在右车道上,车头因猛烈撞击,损坏严重,前挡风玻璃全部破碎,两个安全气囊爆开,零件散落一地。
路旁一对惊魂未定的夫妇正在安抚惊恐哭闹的小孩。在小轿车前方约30米处停着一辆重型厢式货车,车尾保险扛已被撞断裂变形。
货车司机伍某称:
当时我是正常行驶,突然听到“嘣”的一声巨响,感觉车身摇晃,于是减速停车,下车后发现是被一辆小车追尾。
小车驾驶人石某介绍:
我们一家四口从贵州出发前往福建,行驶至事发路段时,我在超越前方大货车变道过程中,从后视镜发现左后方有来车,于是紧急向右回方向,但是跟车距离太近,来不及采取避让措施,直接撞上货车尾部。
经查,小车驾驶人石某是新手司机,刚拿到驾照8个月,在没有“老司机”的陪同下驾车上高速,不料途中酿车祸。万幸的是,车辆追尾碰撞大货车的过程中,石某和妻子均系好安全带,两个小孩均坐儿童安全座椅,再加上有大货车尾部保险扛挡住,一家四口毫发无损。
民警根据现场勘查,判定石某驾驶车辆与前车未保持必要的安全距离是造成事故的直接原因,承担事故全部责任。
针对石某在实习期内驾驶机动车上高速公路行驶,无相应或者包含其准驾车型驾驶证三年以上的驾驶人陪同的违法行为,民警给予相应处罚。
交警提醒
在高速路上行车,一定要保持安全车距,在变道超车前,要集中注意力观察是否具备足够的安全距离,切勿急躁,请牢记安全变道口诀:“一灯、二镜、三方向”。
另外,驾驶人在实习期内驾驶机动车上高速公路行驶,应当由持相应或者更高准驾车型驾驶证三年以上的驾驶人陪同。
责任编辑:廖旭峰 钟春
值班编辑:李少壬
内容来源:河池交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