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快报讯(通讯员 江法宣 记者 庄剑翔)近年来,柴油需求量不断上升,不法分子也盯上这块“肥肉”,通过低价购入燃料油再假冒柴油,提价转售他人从中牟取暴利,侵害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扬州的朱某就是其中之一。2023年至2024年期间,他从某公司低价购入燃料油充当柴油,以流动售卖方式累计向多名货车司机销售约20吨。近日,扬州市江都区人民法院对该案进行了判决,朱某受到了法律的严惩。
2023年,朱某购置两辆油罐车,并联系了一家销售油品的公司,与对方谈妥低价购入燃料油。在2023年10月至2024年4月期间,他的“流动售油车”走街串巷,以柴油的名义向货车司机兜售燃料油。两辆油罐车一辆负责运输,一辆负责分装。
天网恢恢疏而不漏,很快,朱某的行为就被发现。被查获时,其油罐车内剩余8吨燃料油未销售,货值1.8万余元。经鉴定:油罐车内抽样油品主要成分不具备柴油特征。
经查,约半年时间内,朱某累计向多名货车司机销售约20吨,销售金额累计达16万余元。
江都法院审理后认为,朱某以燃料油冒充柴油销售,其行为已构成销售伪劣产品罪。依法判处朱某有期徒刑一年四个月,缓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九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