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8日,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九部门召开新闻发布会,对近日发布的《关于加快住房城乡建设领域产业科技创新发展若干措施》(以下简称《措施》)进行解读,这是多部门首次就住房城乡建设领域产业科技创新发展同题共答、同频共振、同向发力。现代快报记者了解到,《措施》首次提出支持创新型科技企业参与增量政策项目建设,鼓励政府投资项目、重大工程向创新型科技企业开放应用场景;首次提出在资质、信用、招投标等方面,将对企业评价与科技创新能力挂钩。
首次提出开展科技创新平台建设和管理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总工程师路宏伟介绍,产业链条长、涉及面广的房地产业、建筑业,是我省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在2024年江苏省GDP中分别占6.2%、7.3%,为拉动经济增长、增加财税收入、促进居民增收等发挥了重要作用。作为高质量发展的重要领域,住房城乡建设正处于从规模扩张向品质提升转型的关键阶段,而科技创新是必由之路。
此次出台的《措施》有何亮点?路宏伟表示,《措施》提出改革科技管理机制。在产业创新组织研究和示范方面,系统提出推动以绿色低碳发展、城市安全韧性、智能智慧技术应用、功能品质提升、新型建筑工业化等方面为主的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产业发展方向。在完善科学决策咨询机制方面,提出了健全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科学技术委员会和规范专家库管理的相关要求。在创新经费投入与科研项目管理方面,创新提出建立“企业出题、政府立题、行业答题”的联动机制,推动创新资源使用更集中,更直面行业需求,激发企业和科研机构的创新活力,提高科研项目的质效。在加强科技创新能力体系建设方面,对标住房城乡建设部相关要求,首次提出开展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科技创新平台建设和管理等具体措施。
推动科技成果转化应用。在加强科技成果供需对接方面,提出开展订单式研发和投放式创新,以行业需求牵引科技研发,加速科技成果产业化应用;以江苏绿色低碳建筑国际博览会为平台,推动住房城乡建设领域“四链”深度融合。在拓宽科技成果应用渠道方面,提出加强技术经理人队伍建设,推动住房城乡建设领域科技成果转化市场活跃发展;创新提出对尚无相关标准的四新技术,可采用第三方技术论证等方式支持在工程中试点应用工作机制;支持住房城乡建设领域首台(套)重大装备在工程建设项目中推广应用。在推动科技成果标准化应用方面,按照《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要求,提出完善标准管理,优化标准供给结构,大幅提升市场自主制定标准的比重,提出通过比对评价等方式,促进团体标准、企业标准的采信采用。
支持创新型科技企业参与增量政策项目建设
同时,《措施》提出加强科技创新型企业培育。在企业创新发展政策支持方面,提出着力培育创新型企业,支持科技创新型企业申报住房城乡建设领域科研项目或技术示范;首次提出支持创新型科技企业参与增量政策项目建设,鼓励政府投资项目、重大工程向创新型科技企业开放应用场景。在推动金融支持政策落地方面,提出充分发挥科技金融、绿色金融对工程建设项目和企业的支撑作用,加强部门、机构间的信息互通与政策衔接,以高质量科技金融服务助力实现高水平科技创新企业培育,鼓励金融机构优化绿色建筑信贷支持。
人才是第一资源,加快教育科技人才一体推进,至关重要。《措施》提出高层次人才加强系统性培育,拓展省级设计大师的专业类别,评选公布江苏省工程勘察设计大师;持续实施住房城乡建设领域青年科技人才托举工程,以多种方式推动技术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在完善人才互融互通机制方面,创新提出加强企业与教育部门联动,推动建立行业科技创新人才与学校人才互融互通机制,推动建立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与相应职称、学历的双向比照认定制度等。
此外,营造创新生态。在创新行业发展与管理模式方面,从行业发展与管理角度加强对科技创新的正向激励。首次提出在资质、信用、招投标等方面,将对企业评价与科技创新能力挂钩;发挥行业协会、学会等社团的桥梁纽带作用,加强行业监督,完善行业信用管理体系。在加强国际交流和区域协作方面,鼓励企业“走出去”。首次提出将省内企业参与建设的境外项目纳入省城乡建设评优评奖范围,推动江苏住房城乡建设领域产业科技创新能力向境外拓展。响应国家“长三角区域要加强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跨区域协同”相关要求,提出完善长三角工程建设标准一体化发展机制,推动跨部门跨区域科研成果互认。
现代快报/现代+记者 赵丹丹
(省住建厅供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