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事件:北京朝阳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六年

2025年2月27日,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对北京文化(000802.SZ)原董事长、《封神三部曲》总出品人宋歌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作出一审判决:宋歌因通过虚构影视项目募集资金,累计吸收公众存款超23亿元,被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0万元。其涉案关联的北京京西文化旅游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北京文化”)被追缴违法所得9.7亿元。法院审理查明,宋歌在2017年至2021年间,以《封神三部曲》《流浪地球2》等项目名义,向300余名个人投资者承诺年化12%-18%的高额回报,实际将资金用于填补公司债务及个人投资。



资本迷局:从《封神》封神到财务“塌方”

作为中国影史投资最高的电影项目,《封神三部曲》曾被视为影视工业化标杆:

  • 2018年立项:宣称总投资30亿元,联合腾讯、长生人寿等机构,打造“东方指环王”;
  • 2023年上映:《封神第一部:朝歌风云》票房达26亿元,却因分账争议被导演乌尔善公开质疑“资金去向不明”;
  • 2024年爆雷:北京文化年报曝出《封神》系列实际投资仅14亿元,其余资金涉嫌违规挪用,触发证监会立案调查。

投资者代表李女士在庭审后受访称:“宋歌用《封神》的PPT和演员合影骗取信任,我抵押房产投资的600万元血本无归。”



行业地震:影视集资乱象“破冰行动”

宋歌案揭开了影视行业“募投管退”的灰色链条:

  1. 项目包装术:通过虚增预算(如宣称《封神》单场景耗资2亿,实际仅4000万)、伪造合同(与海外特效公司签假协议)抬高估值;
  2. 资金腾挪术:利用影视项目周期长、账目复杂的特点,将A项目融资用于填补B项目亏损,北京文化内部审计发现其曾8次跨项目调拨资金;
  3. 利益捆绑术:以“明星跟投权”吸引散户,如承诺《封神》主演参演名额需投资300万元以上,实则变相集资。

2024年国家电影局专项整顿中,全国共查处违规影视融资项目67个,涉案金额超180亿元,宋歌案系金额最大、影响最广的典型案例。



司法解读:影视投资为何成犯罪温床

中国政法大学金融法研究中心主任李曙光分析:

  • 法律漏洞:现行《电影产业促进法》未明确影视项目众筹边界,导致“联合出品方”等名义游走于合法募资与非法吸存之间;
  • 监管滞后:影视公司通过地方金交所、私募基金拆分销售投资份额,规避合格投资者审查;
  • 行业惯例:保底发行、票房对赌等操作掩盖真实风险,如北京文化曾为《封神》签订22亿元保底协议,实则无第三方支付能力。

“影视行业亟需建立资金托管专户制度,每笔投资对应具体资产,防止混同挪用。”李曙光强调。

连锁反应:从资本狂欢到信用崩塌

宋歌案引发的行业震荡仍在持续:

  • 项目停滞:《封神第二部》原定2025年暑期档上映,现因特效公司账款拖欠面临延期;
  • 股价暴跌:北京文化股票自2024年12月被ST后累计下跌78%,市值蒸发超60亿元;
  • 信任危机:2025年春节档影视项目融资额同比锐减42%,投资方普遍要求“先验资后签约”。

导演乌尔善在社交媒体发声:“希望行业回归内容本质,别让资本游戏毁了艺术。”

行业反思:破局之路何在

国家电影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委员会2025年1月出台新规:

  1. 穿透式监管:要求单部电影投资超1亿元的项目提交资金流水明细,禁止跨项目调拨;
  2. 投资者门槛:个人参与影视投资门槛提至100万元,且需出具金融资产证明;
  3. 黑名单制度:对违规企业及个人实施行业禁入,同步接入央行征信系统。

结语:当神话照进现实

从《封神》构建的东方史诗幻境,到宋歌跌落神坛的资本丑闻,这场荒诞的对照揭示了中国影视工业化进程中的深层悖论——当艺术创作沦为金融杠杆的游戏,再绚丽的特效也掩盖不了价值的空洞。正如朝阳法院判决书所言:“任何脱离实体经济的资本运作,终将受到法律制裁。”或许唯有刮骨疗毒,才能让中国电影真正走向封神之路。

本文数据综合自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判决书、证监会行政处罚书及行业内部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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