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营造安全稳定的道路交通安全环境,市公安局交巡警总队高速公路各支队在重点时段、路段,持续推进无证驾驶专项整治。现公开曝光近期查获的无证驾驶行为,希望广大驾驶员引以为戒,时刻牢记交通法规,持有效驾照,文明出行 。
01
少年无证开车上高速
违法时间:2月5日17时30分
违法地点:G8515广泸高速(重庆大足)下行方向 167公里
案例简介: 高速公路第五支队璧山大队民警在巡逻时,发现一辆渝A70***面包车因故障停在应急车道。经查,驾驶人周某(17岁)未达到法定申领驾驶证年龄,同车人员刘某趁父母未注意将家里车钥匙偷偷拿走,邀约周某等3人从铜梁出发前往宜宾游玩。 民警立即联系其父母前往队部处理,对其进行严厉的批评教育,并依法对周某无证驾驶的违法行为进行严惩。
02
科目二学习中上高速练手
违法时间:2月7日8时
违法地点:G75兰海高速巴南收费站
案例简介:潘某正处于学习科目二的阶段,回家途中抱着侥幸心理驾驶甘G0***小型车辆上高速公路“练练手”,被高速公路第一支队巴南大队民警查获。 民警现场对潘某的行为进行了严肃的批评教育 ,告知无证驾驶车辆上高速公路的危害及违法后果,潘某对自己无知的行为后悔不已并接受相应处罚。
03
驾驶证吊销中,侥幸驾车被查
违法时间:2月11日20时许
违法地点:G42沪蓉高速巫山服务区
案例简介:高速公路第二支队巫山大队民警在服务区开展执法检查时,发现一辆车牌为豫EM***的重型半挂牵引车行车轨迹异常,经民警示意停车接受检查时,驾驶员先是拒绝出示驾驶证;后又称没带驾驶证,也未办理电子驾驶证,经核实,驾驶员王某原因醉酒驾驶,其驾驶证已于2025年1月被依法吊销。 王某对自己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民警对其进行耐心的宣传引导,无证驾驶属于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一旦发生交通事故,保险公司将拒绝理赔,并依法对其进行处罚。
无证驾驶的类别
※驾驶证状态处于“未取得、注销、注销可恢复、吊销、超过有效期、扣留、暂扣、公告停止使用”等状态或者从未考取过驾驶证的情况下驾驶机动车属于无证驾驶。
无证驾驶的危害
1.扰乱交通秩序:无证驾驶人员缺乏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知识,常常存在超速、超员、违规变道和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等违法行为,极大干扰正常通行,降低道路通行效率。
2.威胁生命安全:无证驾驶人员因缺乏必要的驾驶技能和安全意识,不遵守交通规则,或面对突发状况难正确应对,极易引发事故,严重威胁自己与他人生命财产安全。
3.触犯法律法规:无证驾驶是严重违法,除担事故责任,还将面临罚款、拘留等处罚。若引发重大事故,更会触犯刑法,承受法律严惩。
重庆公安交管部门提示:
无证驾驶属于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一旦发生交通事故,保险公司将拒绝理赔,为了您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请广大驾驶人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勿存侥幸心理,养成良好的交通习惯,“持证上路”、文明出行、安全回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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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彭盛荧
审核:秦祯
来源:重庆交巡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