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做好2025年职业技能培训工作,进一步规范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机构管理,防范资金管理风险,提高政府补贴资金使用效益,由陇西县再就业服务中心组织实施的职业技能培训项目,现公开遴选相关培训工种的培训机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项目


注:上表中每个培训项目遴选一个培训机构承接相应的培训。

二、遴选条件

1. 根据甘肃省人社厅《关于规范政府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机构遴选工作的通知》(甘人社通〔2023〕395号)文件精神,承担政府补贴性职业培训项目的机构为列入《政府补贴类培训机构目录》的培训机构,应有与办学规模相适应的培训场所,应配备与办学规模相适应、结构合理的专兼职教师队伍,专兼职教师应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及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三级以上国家职业资格。专职教师(提供近3个月社保缴纳证明、退休返聘人员不得超过65岁,需提供近3个月银行代发工资流水)不少于教师总数的1/4,每个培训专业(职业、工种)至少配备2名以上理论课教师和实习指导教师。理论课教师和实习指导教师均应具有与其教学岗位相应的教师上岗资格。培训机构年检为合格。

2. 根据定西市人社局《关于公布定西市2025年政府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工种和培训、评价机构目录及职业技能培训补贴标准指导意见的通知》(定人社发〔2024〕338号)文件精神,培训机构承担政府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工种(项目)的,培训后取得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专项职业能力证书、特种作业操作证、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不包含培训合格证)的人数超过培训合格人数的40%,按照补贴标准全额拨付补贴资金;对培训后取得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专项职业能力证书、特种作业操作证、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不包含培训合格证)的人数未超过培训合格人数的40%,按原补贴标准的80%核拨;对培训后未取得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专项职业能力证书、特种作业操作证、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不包含培训合格证)的,按原补贴标准的50%核拨。

三、提交材料

培训机构资质、专职教师资质、培训教师资质、培训方案、安全应急预案、培训承诺书、培训后办证及就业跟踪措施、培训机构信用证明等培训机构认为需提交的材料。

四、公告时间

2025年2月25日至3月3日18时前(5个工作日,节假日除外),有意愿承接的培训机构需在公告期内提交相关资料,逾期不予受理。

五、受理部门及联系方式

受理部门:陇西县再就业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0932—6622174

通讯地址:陇西县巩昌镇北环路15号(渭洲路与北环路交汇处)

邮政编码:748100

陇西县再就业服务中心

2025年2月25日

来源:陇西县再就业服务中心〡编辑整理:掌上陇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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