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7日,记者从受害者家属处获悉,“女生遭侵犯落水被阻挡上岸致溺亡”案将于28日二审。死者闫某家属告诉记者,希望法院严惩被告人。
该案一审判决书显示,被告人陈某出生于1993年,初中文化,2024年7月31日被抓获到案;因涉嫌强奸罪、故意杀人罪于同年8月15日被执行逮捕。
经审理查明,2024年7月25日22时许,陈某酒后见到被害人闫某在路边玩手机,欲调戏闫某,后又搭讪以带其兜风为由将闫某诱骗上车,带至附近小树林内,用手卡住闫某脖子欲实施强奸未果。陈某不甘心,随后开车强行挟持闫某到达一水塘边的小路上,欲实施强奸。
▲事发现场附近
闫某趁停车向水塘边跑去,陈某追至水塘边用手去抓,闫某为躲避掉入塘内。陈某因害怕闫某逃脱后报警,遂产生杀害闫某的念头,并折断水塘边的小树,用树棍多次敲打闫某身体不让其上岸,致使闫某溺水死亡。
判决书显示,被告人陈某及其辩护人辩称,本案强奸罪系未遂,陈某构成自首,且本案属于间接故意杀人,请求从轻处罚。
2025年1月15日,驻马店中院以犯强奸罪、故意杀人罪判处陈某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据一审判决书,陈某在供述中称,案发时其认为女孩死了后,还曾“把女孩往坑边扒扒,伪装成一种自己落水死亡的假象”。
陈某还称,“当女孩从三轮车挣脱跑到坑边的那一刻起,我就对女孩动杀心了。因为一是没有强奸成恼羞成怒,二是万一女孩跑掉了肯定会告我,肯定会追究我的责任。”案发后,他曾于2024年7月26日和27日两次到过现场。
遇害者家属对记者表示,她对一审判决并不满意,希望二审能够严惩被告人,“他那么残忍的手段,不应该杀人偿命吗?这是我们唯一的希望。”
◆本文来源:嗨0543综合新京报我们视频、红星新闻
◆编辑:滨小州(微信:wei1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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