辉县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关于《关于支持民宿农家乐加快发展若干措施(草案)》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为进一步促进我市民宿农家乐产业的健康发展,壮大市场主体,现草拟《关于支持民宿农家乐加快发展若干措施(草案)》。为充分听取社会各界意见,提高政策制定的科学性和针对性,现将该草案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广大市民、相关企业、行业协会及各界人士积极参与,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时 间:2025年2月26日——2025年3月12日

邮 箱:hxwenhuaju@163.com

联系电话:0373—6291176

辉县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2025年2月26日

关于支持民宿农家乐加快发展若干措施

为加快我市民宿、农家乐产业高质量发展,壮大市场主体,促进产业“升规入统”,结合我市实际,特提出以下措施。

一、发展背景

近年来,我市民宿、农家乐产业依托旅游资源禀赋、优质景区服务和便捷交通体系,发展迅猛,目前经营场所已初具规模,部分发展较好的农家乐转型升级为高端民宿后,个体经济体量已基本符合“升规入统”要求。

二、政策措施

(一)建设监管。各涉旅乡镇要从源头上严把辖区内新建及翻建民宿、农家建房审批关,按选址所在区域指导发展方向和规模,避免建成后同质化恶性竞争;行业部门和乡镇综合执法机构要重点加强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和外观风貌的管控,原则上要选择有资质的单位设计和施工,营业前要开展建筑结构安全鉴定。

(二)优化服务。市场监管、住建、卫健、消防、公安、税务等职能部门要靠前服务、提高效率,优化相关证照办理手续,一般证件办理在5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乡镇要搭建平台,选取专业单位(人员)对民宿、农家乐产业集中区域的房屋安全鉴定、住客登记系统、税务代理等事项整体打包,降低经营单位前期投入和运营成本。

(三)规范秩序。各涉旅乡镇要对辖区内从事民宿、农家乐的经营单位进行全面摸排梳理,并建立台账。对无证无照、证照不全、违规经营且拒不整改的经营单位,要坚决取缔。税务、统计以及属地乡镇要从营业流水、住客登记、税收等多角度衡量经营单位的经营状况,将年主营业务收入200万元以上的民宿、农家乐纳入2025年升规入统培育库,做到应入尽入、应统尽统。

(四)重点扶持。税务、统计、市场监管、财政等职能部门要对培育库中的民宿、农家乐开展走访,加强业务培训和指导,宣讲行业扶持政策,支持企业个体转法人,扎实做好升规入统前的培育扶持工作。企业升规入统后,列入执法检查“白名单”,开展工作以抽查为主,做到“有呼必应、无事不扰”。南太行公司要会同文广旅局和属地乡镇对景区内升规入统经营单位出台专项服务政策,开辟快速通道。

(五)专项奖补。对我市民宿、农家乐经营单位通过国家统计局审核认定为规上法人单位的,于入库后下一年年底给予一次性奖励3万元/户。入库后下一年度,营业收入达到入规标准的2倍、3倍及以上的,再分别给予2万元、3万元的晋档奖励;入库后下一年度,经营收入达不到限额以上统计标准或中途退出限额以上统计管理的,以及6个月负增长的,取消其入库奖励。以上奖补所需资金列入年度预算。

(六)品牌推广。优先推荐升规入统经营单位参与国家、省、市级行业评先评优,文旅局、市场监管局等部门要重点对升规入统经营单位开展行业认定,授予“旅游接待推荐单位”、“文明经营户”等称号,每年组织授牌活动,并联合宣传部门充分利用自有媒体平台,形成媒体矩阵,持续加大宣传推广,不断扩大我市餐饮住宿业的传播力、影响力。

来源:辉县文广旅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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