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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允许城镇居民到农村购买农房、宅基地,不允许退休干部到农村占地建房”。刚刚发布的2025中央一号文件,关于宅基地的两个“不允许”引发了强烈的关注和热烈的讨论。


中央一号文件连续二十多年持续关注“三农”问题。

宅基地两个“不允许”引发了两大疑问:

农村闲置资产如何盘活?

农民财产权如何实现?

这两个问题关系农村农民切身利益,大家都非常关心。

随着近几年城镇化的快速发展,大量农村人口进入城镇就业生活,很多地区农村只剩下老人,出现了大量的空心村,农村资源资产大量闲置浪费。那么如何盘活利用好这些闲置资产,在农村体制改革深化过程中让农民获得实实在在的财产权益呢?

中央财办、中央农办有关负责人在解读中央一号文件时,就此大家关心的问题回复认为:

重点是完善“三块地”的管理制度。

关于宅基地再次重申:中央的要求非常明确,不允许城镇居民到农村购买农房、宅基地,不允许退休干部到农村占地建房,这两条政策底线必须守住、不能突破。

第一块地是承包地。

要稳定和完善农村土地承包关系,有序推进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三十年试点。

今年要继续扩大整省试点范围,总原则是“大稳定、小调整”,妥善化解延包中的矛盾纠纷,确保绝大多数农户承包地总体顺延、保持稳定,不能打乱重分,更不能收回集体或者借机违法调整。

要围绕解决“谁来种地”问题,完善农业经营体系,着力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高农业社会化服务质效,促进小农户与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

第二块地是宅基地。

允许农户合法拥有的住房通过出租、入股、合作等方式盘活利用。这方面要严格遵照执行,扎实做好宅基地确权登记颁证,探索农房盘活利用的有效实现形式。

第三块地是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一号文件明确,有序推进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改革。

一号文件还对因地制宜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提出明确要求,关键是构建产权明晰、分配合理的运行机制,严控集体经营风险和债务。针对一些地方出现的集体资源资产流失甚至被侵占问题,文件强调,要持续深化整治乡村振兴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持续深化农村集体资金、资产和资源管理专项治理,推动集体“三资”管理更加规范有序、阳光透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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