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快报讯(通讯员 扬市监 记者 顾潇)商家做广告宣传自己无可厚非,但要“拉踩对手”就涉嫌违法。日前,扬州某体育用品企业在其电商店铺发布广告称“吊打”对手,结果因为这两个字被罚1万元。


“我在一家购物平台上,发现商家一个广告宣传,感觉有点怪怪的,感觉有点问题。”去年1月,扬州市江都区市场监管部门接到某运动品牌经销商小吉的投诉,称平台有电商店铺打出广告,称其所售篮球“皮质细腻,质感好,吊打百元×××”。小吉认为,商家宣传自家产品无可厚非,但“吊打”二字明显有拉踩其他品牌之嫌。执法人员找到该商家调查,但对方并未意识到自己的问题。执法人员表示,“吊打”二字客观贬低了对方商品,已经涉嫌违反广告法。

最终,执法部门对当事人作出罚款1万元的行政处罚。据了解,2024年扬州市市场监管部门依法对医疗、药品、保健食品、医疗器械、教育培训等领域广告重点关注。并对医疗广告含有功效断言;医疗器械中使用专家、医师、患者形象作推荐证明;保健食品广告涉及疾病治疗功能;艺术培训、体育用品贬低其他商家等情形的广告进行了重拳打击。并通过典型案例的公布,增强社会公众识别防范虚假违法广告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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