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终于是把欠人家的钱还清了,我心里现在踏实多了,谢谢各位法官。”樊某抚摸着已经装车的牛犊,带着一些心酸和释然缓缓的对法庭执行干警说道。

案 情 简 介

杨 某与樊某买卖合同纠纷案件,永昌县法院西河法庭判决樊某给付杨某欠款5万元。 文 书生效后,杨某向法庭申请强制执行,执行法官收到执行申请书后,通过多种方式联系樊某均未果,遂对樊某提起网络查控,但是令人失望的是,被执行人樊某名下的银行账户、微信、支付宝等网络账户均没有任何存款可供执行,后执行法官通过反复翻阅案件材料,终于找到了突破点——“草料”,执行法官发现二人之间的买卖合同是樊某购买杨某草料。 根据这一线索,执行法官顺藤摸瓜,多方打听,实地盘查,终于得知樊某在新城子镇通信堡村中经营着一家牛场。 执行法官遂联系杨某一同前往牛场开展执 行工作。



到达现场后,果然找到了正在喂牛的樊某,从樊某口中和现场情况了解到,牛场虽然具备一定规模,但是现在都是未出栏的小牛,同时由于资金周转等问题,小牛的饲料得不到保障,生长发育情况都很堪忧,照此情形,牛场经营势必会出现问题,债务也将难以清偿。执行工作又一次陷入了僵局。

“何不换一种思路?”望着牛场中瘦骨嶙峋的小牛,执行法官提出可以把一部分小牛“顶账”给杨某,这样一方面可以偿还债务;另一方面樊某也可以缩减养牛成本,实现“轻装上阵”。

经过执行法官长达数小时的思想工作,双方当事人最终都认可了这一执行方案,同时对 “抵牛”的具体数量和价格进行了商定,并现场联系车辆拉走牛犊。至此,案件得到圆满执结。双方也在执行法官的见证下握手言和。

“谢谢法官的帮助,接下来我会集中精力经营好牛场,争取早日扭亏为盈,再不给你们添麻烦了。"樊某诚恳地对执行法官们说到。

“我们只是在完成我们的工作,能够解决你们的困扰难题,我们的努力都是值得的!。”看着拉牛的货车走远,执行法官也露出了欣慰的笑容。

近年来,西河法庭秉持“如我在执”的工作理念,持续探索案件质效提升的新经验、新方法,在其职、谋其事、尽其责、求其效,以“公正与效率”的统一答好人民满意的时代问卷。


供稿:永昌县法院 王永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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