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刚刚经历离职风波的小刘(化名)向媒体反映,他此前就职的爱仕达电子(深圳)有限公司限制员工的如厕时间和次数,每个员工4小时只能去2次,每次不超过7分钟,此外,该公司要求员工每日工作12小时,迟到还将面临200元一次的罚款。
因无法忍受公司的“高压管理”,小刘在入职一周后选择离职,但被扣罚了部分工资。对此,该公司相关负责人对小刘所称的限制如厕时间等情况逐一进行了否认,但表示“如果有个别部门设定了此类不合格规定,我们将立即予以纠正”。
目前,深圳市福海街道劳动办已介入调查,并针对该公司超时加班的违规行为责令限期整改。(据2月24日澎湃新闻)
街道办受理反馈(来源:澎湃新闻)
尽管公司负责人对于小刘的指控“否认三连”,但小刘提供了疑似工厂管理人员的录音,以及员工上厕所时必须携带的“离岗证”照片,这至少证明,小刘在工作中曾遭受过这样的对待。而且,劳动部门也针对该公司超时加班相关的违法行为开具了督促整改通知书,不管是个别部门的“加码”规定,还是没有写在明处的“潜规则”,都足以说明该公司在用工中的确存在不顾劳动者身心健康,侵犯劳动者权益的行为。
小刘出示的“离岗证”照片 (来源:澎湃新闻)
小刘的遭遇并非个例,在这条新闻的评论区,许多网友纷纷爆料称,自己所在的企业也有类似的管理制度,例如严格限制员工的如厕时间、用餐时间等。此前,企业采取违背人性的管理措施,苛刻对待员工,对其进行服从性训练的案例更是屡见不鲜。这些企业的做法,无疑是在挑战法律的底线,破坏平等和谐的职场环境,践踏员工的人格尊严。有网友无奈地表示:现在工作不好找,所以有些企业想尽办法折腾人,越来越不把员工当人看。这样的喟叹背后,透露出劳动者在面对企业“霸道”管理时的辛酸和无措。
也正是因为在就业市场上,用人企业目前处于强势地位,所以部分企业在市场竞争压力下,为了追求更高的生产效率,不惜牺牲员工的基本权益,损害员工的身心健康。这些企业管理者未必不知道人有三急,限时限次如厕既不符合人的生理规律,很容易引发健康风险,但他们既想不到其他合理的办法去提质增效,又打从心眼里蔑视员工的基本权益,所以只会一味地向基层员工加压,压制他们作为人的正常需求。
这种做法不仅极易触碰法律红线,而且往往都会适得其反,员工在高压之下身心俱疲,状态不佳,不仅工作效率难以提升,反而可能出现更多的失误,甚至酿成生产安全事故。企业如果迷信高压管理,不在乎员工的安全和感受,根本不可能留住人才,还会严重损害自身的形象和声誉。
劳动者不是任人驱驰的“牛马”,而是社会财富的创造者,社会进步的推动者,他们的权益应该得到充分保障。企业作为用人单位,有义务保证各项业务在法律框架下运行,尊重员工的合法权益和人格尊严。监管部门要加强对市场参与者的日常监管,通过定期检查、随机抽查等方式,确保企业合规经营,防止一些企业说一套做一套,当面一套背后一套;劳动者也要更善于,更敢于维护自己的权益,像小刘一样及时保留证据,积极向相关部门反映,勇于对不合理的规定说“不”。
没有任何公司规定能够凌驾于法律之上,企业管理不能丢了人性,失了分寸,过了边界。严格管理绝对不等同于严苛待人,只有在尊重员工、关注员工的基础上,才能实现企业的长远发展。我们期待更多的企业能够认识到这一点,积极转变管理方式,为员工创造一个更加规范、健康、和谐的工作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