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九龙,有网友在社交媒体上爆料,她在成渝高速上开车,本在超车道正常行驶,却被一辆越野车恶意别停。当地警方发布情况通报,已经介入调查,对嫌疑人廖某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视频显示,越野车司机开窗伸头,朝着后车气势汹汹地疑似骂脏话,并举起饮料瓶试图砸向后车。

被别停司机还表示,就在2024年3月,她曾被同一辆车别停过,当时她举报并让对方写了封道歉信。



重庆市公安局九龙坡区分局通报,经调查讯问、调取监控视频查明,54岁廖某多次采取突然减速、变道等行为将颜某驾驶车辆别停,并降下车窗手持易拉罐威胁辱骂。目前,廖某已被警方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进一步侦办中。

评论区中,马上有热情网友留言:他这是第二次別这个后车女司机的车,前一次在警察的干预下前面的男司机向后面的女司机书面道歉了,这一次恰好碰上就实行报复,所以女司机决心不再迁就必须追究刑事责任。

不少网友强调:看到"刑事"两字真让人解气!这才是正确处理恶意别车的方式,全国警察应该学习,避免更多事故的发生。给这个警察点赞!

也有少数网友指出:别车固然可恶,但能否放完整视频,让大家知道为什么要别车?女司机也应该受处罚,长时间占用超车道,去年湖南出了那么大的交通事故死伤几十人都是由于长时间占用超车道造成追尾事故的!



那么,从法律层面来分析,到底该怎么看?

直接说结论:在高速上故意别车可能构成刑事犯罪,不是简单道歉就能了事的。最新进展中,廖某已被刑事拘留,这意味着他的行为可能面临三年起步的刑期。

第一,为什么廖某这次直接刑事拘留?

根据《刑法》第114条规定: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

本事件中,很多网友好奇,之前写个道歉信就完事,这次怎么就动真格了?关键在于行为的危险性。

举个通俗的例子:在高速上以100公里/小时的速度别车,相当于在菜市场开叉车乱撞——稍有不慎就是车毁人亡。

所以说,这次廖某两次别车、持物威胁的行为,已经不是普通的交通违法,而是把整条高速公路变成了"危险游戏场"。

并且,从量刑的角度来看,根据 《刑法》第114条,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即便没造成严重后果,也可处3-10年有期徒刑。

第二,普通司机要注意这些红线!

连续变道别车:像本案中多次突然减速、变道拦截后车,属于典型危险驾驶

持物威胁:举饮料瓶看似小动作,但结合高速环境可能被认定为"持械威胁"

报复性驾驶:有前科再犯会加重处罚,第一次道歉信已构成"前科证据"

第三,有网友质疑女司机占道是否也该罚,这里要分清责任: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0条规定:违规占用超车道,处警告或20-200元罚款。

同时,《重庆市公路管理条例》第66条 也规定:强行冲卡、堵塞收费道口可处1000-5000元罚款(本案中虽不涉及收费口,但说明当地对危险驾驶行为有专门规制)

所以说,如果颜某长时间占超车道确实违规(可处200元以下罚款) ,但恶意别车是主动制造危险,性质完全不同!

第四,遇到恶意别车怎么办?

记住"三要三不要"原则:

要做的:

立即开启行车记录仪保存证据

尽量减速保持安全距离

到安全地带后立即报警(可要求调取高速监控)

不要做的:

不要开窗对骂激化矛盾

不要强行超车引发碰撞

不要自行截停对方车辆

最后,这次警方直接采取刑事强制措施,释放了明确信号:把公路当战场,法律就会让你上"刑场"。

开车上路切记"路怒是魔鬼,别车一时爽,事后铁窗凉"。遇到纠纷,最硬气的做法是保存证据交给警察,而不是用方向盘"决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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