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汇点讯 3月1日,首次全面修订的《江苏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将正式施行。2月27日,省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省司法厅副厅长顾爱平、省科技厅副厅长赵建国、省财政厅副厅长倪国强、省科协副主席夏军答记者问。
记者:《办法》修订的总体思路是什么?修订工作有哪些特色和亮点?
顾爱平:修订《办法》的目的是调动科学技术工作者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打造具有全球影响力的产业科技创新中心,建设高水平科技强省,服务国家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围绕这个立法目的,《办法》在总体思路上坚持立法决策与改革决策相衔接、突出问题导向、注重体现江苏特色。
一部法规规章制定得好与不好、管不管用、可不可行,能不能解决实际问题是衡量的标准。省司法厅坚持问题导向,针对提名单位集中反映的问题、一线科研人员普遍关心的问题、科技奖励工作中实际遇到的难题,进行有针对性地回应,包括明确提名单位的责任,进一步规范5类奖种候选者的条件,禁止使用省科学技术奖名义牟取不正当利益等,特别是加大对科技奖励的监督惩戒力度,对跑奖要奖“零容忍”、对违规人员持续追责,让科技奖励更公正、更权威,也进一步为科研人员营造风清气正的学术环境。
《办法》立足江苏走在前、做示范的目标定位,建立健全以创新能力、创新质量、实际贡献为导向的奖励机制,改革完善我省科技奖励制度,建立适合省情的科技奖励体系。《办法》进一步明确了省科学技术奖的设奖主体,其他行政机关、群团组织以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不得设立科学技术奖;鼓励社会力量设立科学技术奖,开展科学技术奖励活动,进一步增强学术性、突出导向性、提升权威性、提高公信力、彰显荣誉性。
记者:《办法》修订后,对于科技奖励经费的安排有什么变化?如何提供经费的保障?
倪国强:《办法》对奖项设置作进一步优化。首先是大幅提高一、二等奖数量,将一等奖数量从每年不超过45项增加到不超过60项,将二等奖数量从每年不超过90项增加到不超过120项;其次是提高科学技术突出贡献奖和青年科技杰出贡献奖的评奖频次,从原先两年评选一次更改为每年评选一次。其中科学技术突出贡献奖,奖励标准为200万元;青年科技杰出贡献奖,奖励标准为30万元;省科学技术一、二、三等奖,奖励标准分别为30万元、20万元和10万元。
省财政厅在编制2025年省级科技专项资金预算时,充分考虑奖项变化,据实进行测算,通过省科技计划专项资金足额安排省科学技术奖励经费,用于保障省科学技术奖奖金发放。省科学技术奖奖金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有关规定免征个人所得税,不受个人绩效工资总额的限制。
记者:《办法》规定“省科学技术奖实行提名制度”。实行提名制的背景是什么?有哪些具体要求?
赵建国:为贯彻落实国家科技奖励制度改革精神,省科技厅2018年印发《江苏省科学技术奖提名制实施办法(试行)》,明确在省科技奖中实行提名制,并对符合提名资格条件的专家学者、组织机构和相关部门作出规定。本次《办法》修订过程中,参照国家科技奖励做法,将已在我省实施多年的提名制写入《办法》,从法规层面对深化科技奖励制度改革精神加以贯彻落实。
下一步,在优化实施提名制过程中,我们将重点突出以下四个方面要求:
一是强化战略导向。提名工作应当坚持“四个面向”,提名服务国家战略需求、作出创造性贡献的重大成果,特别是“从0到1”的重大科学发现和基础理论创新、事关发展全局和国家安全的关键核心技术突破、抢占科技和产业发展制高点的战略性、前沿性的成果。
二是突出创造性的贡献。提名者应当提名真正作出创造性贡献的科学家和一线科技人员,成果的所有完成人、完成单位均有实质性的贡献,并按照贡献大小进行排序。
三是履行提名的责任。提名单位应当建立科学、规范、合理的遴选机制,择优提名。提名者应当对提名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审核被提名人的政治、品行、作风、廉洁情况,并在异议和信访处理过程当中承担调查核实等责任。
四是建立监督机制。每年度省科学技术奖提名情况向社会公示,接受全社会监督。建立对提名者信用管理和动态调整机制,对未按规定履行提名责任的,视情节轻重,对相应提名者进行减少提名指标、暂停或取消提名资格等处理。
记者:省科协作为联系服务科技工作者的群团组织,在奖项评审工作中发挥什么样的作用?
夏军:省科协是党和政府联系科技工作者的桥梁和纽带,是推动科学技术事业发展的重要力量。省科学技术奖实行提名制度,省科协在其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
一是发挥组织优势,广泛宣传发动。省科协目前有173个省级学会、26个省部属企事业单位科协、105个高校科协、13个设区市科协和95个县级科协,此外还建立了110个院士专家创新中心、33个农技协联合会,可以更大范围、更有针对性地向全省科技工作者宣传《江苏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相关内容、要求和规定,鼓励符合要求的个人和组织积极进行申报。
二是发挥渠道优势,用好有效提名。省科协是省科学技术奖的提名单位之一,也是科普类项目的提名渠道。每年我们推荐近20个优秀项目。同时,省科协所属的省级学会有27家,也具备直接提名权,平均每个学会可提名5项左右。
三是发挥体制优势,强化学风道德把关。《办法》明确“实行科研诚信审核制度”,有科研不端行为的按规定被禁止参与省科学技术奖活动的组织或个人不得被提名。长期以来,省科协联合省有关部门持续开展科学道德和学风建设宣讲教育活动,强化科技工作者的科研诚信、伦理作风、学术规范和廉洁自律。在省科学技术奖的提名过程中,各环节严格把关,督促被提名项目第一完成人、第一完成单位、相关提名单位切实履行责任,确保提名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和合法性,确保被提名项目完成人的政治品行、学风作风过硬过关。
新华日报·交汇点记者 蔡姝雯 文/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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