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的每年收到的“压岁钱”,从小或由孩子自主管理,或由父母代为保管,蕴含着长辈们满满的关爱和期望。然而,当家庭遭遇变故,比如夫妻离婚,压岁钱的归属与处理就变得复杂而敏感。离婚时的财产分割不仅是数字上的较量,更是情感与法律的碰撞。近年来,压岁钱这一传统习俗也不幸被卷入了离婚财产分割的漩涡中,不仅可能会伤害孩子情感,也反映出社会对个人财产权保护意识的日益增强。如何在法律与情感之间平衡父母权益与孩子利益,成为了我们需要深思的一个重要问题。

案情提要

小红和小强结婚后,有了两个可爱的女儿。每年春节,长辈们都会给孩子们送上几百到上千元的压岁钱,这些钱一直由小红代为保管。到2024年底,两个女儿的压岁钱加起来已有5万余元。然而,2025年1月,小红和小强因感情破裂,向法院提出了离婚申请,并要求法院确定两个女儿的抚养权,以及分割这些压岁钱。

矛盾聚焦


争议焦点:压岁钱到底该归谁?

法院经过审理,认为夫妻双方感情确已破裂,对小红要求离婚的诉讼请求予以支持。但对于他们要求分割两个女儿压岁钱的请求,法院并未支持。法院认为,这些压岁钱是长辈们基于亲属关系对晚辈进行的财产性赠与,应归孩子们本人所有。作为监护人,小红和小强无权随意处置被监护人的财产。

最终,经过法院调解,小红和小强达成了一致意见:双方同意离婚,两个女儿由小强抚养,小红按期支付抚养费,而两个女儿的5万余元压岁钱则由小强代为保管。

法宝小指南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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