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对违法辞退哺乳期女职工坚决说“不”

2月23日,《扬子晚报》报道了一起引发热议的哺乳期女职工被违法辞退案件。就职于某房地产公司的郑某在哺乳期内被公司以“工作履历和能力不符”理由单方面辞退。好在最终经过郑某的积极维权,法院判决公司违法,需支付各类赔偿金共8万余元,还了这位女职工一个公道。

哺乳期女职工被违法辞退虽是偶发事件,但因其严重侵蚀了职场公平正义,还是深深刺痛了大众神经。

以前,部分企业将哺乳期女职工视为负担,随意解除劳动合同,让她们被迫中断职业生涯,陷入生活泥沼。好在,随着社会对女性权益的重视与法律体系的完善,这类违法现象越来越少。如今,如果再有哪家企业打着“降本增效”的幌子,用业绩不达标、岗位调整等借口,无情地将哺乳期女职工推向失业边缘,那么当事人总能一告一个准,让企业不仅承担高额经济赔偿,还会面临社会舆论谴责,社会名誉扫地,最终得不偿失。这不仅是法治进步的成果,也是社会文明的维系。

法律是保障女职工特别权益的坚强后盾。《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明确禁止用人单位因女职工怀孕、生育、哺乳而降低其工资、辞退或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强调,在女职工孕期、产期、哺乳期,用人单位不得进行无过失性辞退或经济性裁员。这些法律条文,扎起了一道道坚固防线,为女职工哺育后代保驾护航。

企业作为市场主体,不能只盯着经济效益,更应肩负起社会责任。女性在生育过程中,为家庭和社会作出了巨大牺牲,承受了身体和心理的双重压力。企业理应给予她们充分的关怀与支持,提供灵活的工作安排、必要的哺乳设施等,营造生育友好型职场环境。只有这样的企业,才能赢得员工的忠诚信赖,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获得持续的发展动力。

同时,杜绝违法辞退哺乳期职工的现象更需要全社会共同发力。劳动监察部门要加大执法力度,建立常态化监管机制,对违法行为零容忍;司法部门要公正高效审理案件,提高企业违法成本;工会组织要积极作为,为哺乳期女职工提供法律援助和心理疏导,加强劳动关系法律法规宣传,让每一位劳动者知晓并且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保障女职工特别权益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让我们一起努力,为哺乳期女职工撑起一片公平安全的职场蓝天。(李福金)

来源:四川工人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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