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梨树县人民法院榆树台法庭成功调解一起婚约财产纠纷案件,在承办法官的耐心调解下,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女方当场返还男方“三金”及彩礼共计13万元,实现了案结事了人和的良好效果。


原告李某与被告张某经人介绍相识并确立恋爱关系,后按照当地习俗订婚,原告给付被告“三金”及彩礼共计15万元。后因双方感情破裂,未能如期举行婚礼,原告诉至法院,要求被告返还“三金”及彩礼。

受理该案后,承办法官认真查阅案卷材料,并多次与双方当事人沟通,了解到双方矛盾焦点在于彩礼返还的数额问题。为妥善化解纠纷,承办法官从法理、情理等多角度出发,耐心细致地做双方当事人及双方家属的思想工作,引导双方换位思考,互谅互让。

经过承办法官的不懈努力,最终双方当事人达成一致调解意见,被告当场返还原告“三金”及彩礼共计13万元。至此,这起婚约财产纠纷得以圆满解决,双方当事人均对承办法官的耐心调解表示感谢。

本案的成功调解,是梨树县人民法院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积极践行“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的生动体现。今后,梨树县人民法院将继续秉持司法为民宗旨,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不断创新调解方式方法,努力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消除在萌芽状态,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贡献司法力量。

来源:梨树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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