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讯(记者彭镜陶)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减少对企业的打扰,自去年7月北京消防推出“非现场监管”体系以来,大兴区消防救援支队充分利用信息化技术,对辖区单位中控室值班值守情况、单位防火自查情况进行“非现场监管”,对企业监管实现“无事不扰”“无处不在”,对538家存在隐患问题的企业进行督促整改。
信息系统能够查询企业的防火自查情况。图源:大兴区消防救援支队
近日,大兴区消防救援支队通过“北京市消防一体化综合监管服务系统”巡检发现,西红门镇、高米店街道各有一家企业未通过信息系统如实记录防火检查的开展情况,且消防部门通过系统下发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后逾期仍未整改。
消防部门发现数据异常后,立即将情况派发相关监督执法人员,执法人员现场核查,并向两个单位的负责人了解情况。
原来,西红门镇的企业收到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后,相关负责人按照要求,已在限改期限内,通过信息系统记录了防火检查的情况,由于系统原因未同步显示;高米店镇的企业负责人在收到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后,由于年初事情较多,疏忽了此事,确实未定期开展防火巡查。监督执法人员了解到此情况后,约谈了相关企业负责人,并组织其学习了相关法律法规。
针对西红门镇企业已按照要求在限改期限内通过信息系统记录了防火检查的情况,依据《优化营商环境消防柔性执法工作规定》,属于无过错不予处罚的情形,执法人员依法对该企业做出不予处罚的决定。
针对高米店镇企业未通过信息系统如实记录定期开展防火巡查的情况,依据《北京市单位消防安全主体责任规定》相关要求,执法人员依法对该企业给予4000元的行政处罚。
据统计,自去年7月份以来,大兴区消防救援支队通过“非现场监管”模式,对538家存在隐患问题的企业进行了督促整改。
编辑 甘浩
校对 杨许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