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5日至26日,山东省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主任委员张光峰带领调研组来淄博市,就《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办法》开展立法调研。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孙庆雷,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市总工会主席王义朴,市人大常委会秘书长王龙辉陪同相关活动。

在淄博市工会事业综合服务中心,调研组实地察看职工心理健康检测中心、劳动争议仲裁庭、工会法律援助站等工会服务阵地建设情况,详细了解工会法及山东省实施工会法办法贯彻落实情况;在张店零工驿站、淄博鑫誉达物流供应链有限公司、山东一诺威聚氨酯股份有限公司,调研组围绕工会组织建设和工作情况,与相关单位、企业负责人及职工深入交流,并认真听取立法工作意见建议。

调研组对淄博市贯彻落实工会相关法律法规、推进“劳动淄博”建设取得的成效给予肯定。调研组强调,工会是党联系职工群众的桥梁和纽带。对山东省实施工会法办法进行修订,是实现工会工作创新发展的必然要求,是回应新时代职工群众对工会组织新需求新期待的迫切需要。下一步要继续立足实际、深入调研,充分吸纳民意、广泛汇集民智,进一步完善细化法规内容,确保法规条文“接地气、能落地”。工会组织要不断强化服务意识,用心用情用力依法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切实帮助职工解决急难愁盼问题。要持续加强对基层工会的工作指导,扎实推进工会工作法治化、规范化建设,更好推动山东省工会事业高质量发展。

鲁网淄博新闻热线:0533-3811076

责任编辑:刘宗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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