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礼记》中随后的一篇《礼器》,对《礼运》构成了重要的补充和阐释,尤其深入讨论了关于礼的诸多理论问题。特别是其中详细讨论“礼有以多为贵者”“有以少为贵者”“有以大为贵者”“有以小为贵者”“有以高为贵者”“有以下为贵者”“有以文为贵者”“有以素为贵者”,尤具深意。

以多、大、高、文为贵,是礼制最直观的标准,正是“亲用之谓理”的体现。但以少、小、下、素为贵,则是“贵本之谓文”的具体方面,其中一多半是与祭礼相关的。首先是以少为贵:

有以少为贵者。天子无介,祭天特牲。天子适诸侯,诸侯膳以犊。诸侯相朝,灌用郁鬯,无笾豆之荐。大夫聘礼以脯醢。天子一食,诸侯再,大夫、士三,食力无数。大路繁缨一就,次路繁缨七就。圭璋,特;琥璜,爵。鬼神之祭单席。诸侯视朝,大夫持,士旅之。此以少为贵也。(968页)

其中的“祭天特牲”,当然是最高规格的祭天之礼,“特牲”是一头牛,此处应为牛犊。祭天仅用一牛,而不用太牢、少牢之礼,所以是“以少为贵”。孔疏云:“特,一也。天神尊,尊质,故止一特也。”(969页)随后天子诸侯相见之礼是此一原则的推广,天子适诸侯,反不如诸侯相朝、大夫聘礼隆重。孔疏:“诸侯事天子,如天子事天。天子事天既用一牛,故天子巡守过诸侯境土,诸侯奉膳,亦止一牛而已也。”(969页)诸侯相见,可以用美味的郁鬯,天子祭天、诸侯奉天子,却皆不能用,孔疏:“示相接以芬芳之德,不在肴味也。”(969页)但诸侯之间虽有郁鬯,却无笾豆之荐,孔疏:“义在少,而不在味,故唯有鬯而无肴也。”(969页)至大夫聘礼,“酌以酒而又有脯醢,无芬芳之德,故须味稍多也”(969页)。等级越低,品味越多。

“天子一食,诸侯再,大夫、士三、食力无数”,郑注:“谓告饱也。”(968页)即祭祀之后所食。孔疏:“食,犹飧也。尊者常以德为饱,不在食味,故每一飧转告饱,而待劝之乃更飧,故云一食也。”(969页)诸侯以下则因德越降,飧数越多。“大路繁缨一就,次路繁缨七就”,大路是殷祭天之车,孔疏:“殷犹质,以木为车,无别雕饰,乘以祭天,谓之大路也……车既朴素,故马亦少饰,止一就也。”(970页)而卑者反而装饰更多。再如“鬼神之祭单席”,孔疏:“神道异人,不假多重自温,故单席也。”(970页)

《礼器》之后的《郊特牲》篇首的一段,与《礼器》“以少为贵”一节有许多重复,孔疏:“文承《礼器》之下,覆说以少为贵之事。”(1027页)记文中已经强调郊用特牲、膳用犊是“贵诚之义也,故天子牲孕弗食也,祭帝弗用也”。郑注:“犊者,诚悫未有牝牡之情,是以小为贵也。孕,任子也。《易》曰:妇孕不育。”(1023页)孔疏则指出:“郊之特牲,亦是犊也。”(1029页)郊与膳皆用一牛犊为特牲,反不如天子赐诸侯太牢之多,不仅在于少而简单,更在于牛犊的自然懵懂,不知牝牡。此“以少为贵”亦是“以小为贵”。孔疏更详解特牲之用云:“郊所以用特牲者,特,谓于南郊祭感生之帝,但天神至尊,无物可称,故用特牲。”(1027页)无物可与至尊天神配,只能以特牲配。

以小为贵,亦多与祭祀有关:

贵者献以爵,贱者献以散,尊者举觯,卑者举角。五献之尊,门外缶,门内壶,君尊瓦甒。此以小为贵也。(971页)

因古礼散亡,对于以爵、以散之说,诸家多有不同,且无法与《仪礼》《礼记》诸篇所说相合,但此处所说基本原则是确定的:祭礼中之尊卑属献尸所用酒器,贵者用小,卑者用大。随后之五献礼,郑谓“子男之向礼”(971页),亦是尊者小,卑者大,故孔疏云:“是不重味,故以小为贵也。”(972页)

以下为贵:

至敬不坛,埽地而祭。天子、诸侯之尊废禁,大夫、士棜禁。此以下为贵也。(973页)

这里包括两部分,第一部分是祭天的场所。孔疏:“此谓祭五方之天,初则燔柴于大坛,燔柴讫,于坛下扫地而设正祭,此周法也。”(973页)祭天之礼,虽于坛上燔柴,却要在坛下扫地而祭。《郊特牲》中也说:“扫地而祭,于其质也;器用陶匏,以象天地之性也。”郑注:“观天下之物,无可以称其德。”(1063页)第二部分指的是祭祀之时酒尊的摆放。禁是承酒之器,棜是无足的斯禁。据孔疏,祭祀时天子、诸侯不得用禁,大夫用棜,士用禁。

以素为贵:

至敬无文,父党无容,大圭不琢,大羹不和,大路素而越席,牺尊疏布鼏,椫杓。(975页)

孔颖达于“至敬无文”疏云:“至敬,谓敬之至极。谓祭天服用大裘,是无文也。”于“大圭不琢”疏云:“大圭,天子朝日月之圭也。尚质之义,但杼上,终葵首,而无琢桓蒲之文也。”于“大羹不和”疏云:“大羹,肉汁也。不和,无盐梅也。大古初变腥,但煮肉而饮其汁,未知调和。后人祭也既重古,故但盛肉汁,谓之‘大羹不和’。”于“大路素而越席”疏云:“大路,殷家祭天车也。越席,蒲席也。祭天本质素。故素车蒲席也。”(976页)与“以少为贵”中关于大路的描述可对观。“牺尊”下,孔疏云:“祭天既用陶匏,盖以瓦为尊,画牺羽于上,或可用牺为尊。”也是以质素为尚之意。“疏布鼏”下,孔疏云:“谓郊天时以粗布为巾以覆尊也。”并引《周礼·幂人》“祭祀,以疏布巾幂八尊”及郑注:“以疏布者,天地之神尚质。”“椫杓”以白理木为杓,亦是祭天尚质之意。孔疏引《周礼》郑注:“祭天,爵不用玉也。”(976页)

可见,以少、小、下、素为贵之礼,多为祭礼,或由祭礼原则衍生出的礼。孔子随后总结说:

礼之以多为贵者,以其外心者也。德发扬,诩万物,大理物博,如此则得不以多为贵乎?故君子乐其发也。礼之以少为贵者,以其内心者也,德产之致也精微,观天下之物无可以称其德者,如此,则得不以少为贵乎?是故君子慎其独也。(977—978页)

这一段的理论解释,总结《礼运》将“鬼神飨德不飨味”和“今世之食,于人道为善”提升到一个更高的层次。孔子说以多为贵都是“外心者”,郑注:“外心,用心于外,其德在表也。”(977页)德是可以表现于外物,通过外物表达出来的,所以可以用等级很高、很丰富的外物来呈现天子、诸侯之德。这就是从正面理解“于人道为善”“亲用之谓理”。但以少为贵,“以其内心者也”,郑注:“内心,用心于内,其德在内。”进一步说:“德产之致也精微,观天下之物无可以称其德者。”郑注:“万物皆天所生,孰可奉荐以称也。”(978页)由于以少为贵之礼多与祭天相关,动植万物,本就是天地自然所生,以天地所生之物,再奉献给天,是无法与其德相配的,这就是“飨德不飨味”,而《礼器》由此得出的结论是:“故君子慎其独也。”与《大学》《中庸》等篇中的“慎独”相呼应,却又不同。《大学》《中庸》中的慎独皆与个体修身直接相关,但《礼器》中所说的“慎独”,仍然是祭天之时的德性,郑注:“少其牲物,致诚悫。”(978页)《郊特牲》中的“贵诚之义”、孔疏的“芬芳之德,不在肴味”“义在少,而不在味”等,也都在解释这一点。既然不能通过丰富精美的祭品来表达对鬼神的敬意,就必须通过内在品德的诚敬来表达,所以此时尤其需要慎独。于是孔子接着说:“古之圣人,内之为尊,外之为乐,少之为贵,多之为美,是故先王之制礼也,不可多也,不可寡也,唯其称也。”(979页)外在的丰富与高贵,是乐和美的表现,但内在的诚敬却是更重要的,因而是祭礼中尤其需要的。

《礼器》后文说:“礼之近人情者,非其至者也。郊血,大飨腥,三献爓,一献孰。是故君子之于礼也,非作而致其情也,此有由始也。”(994—996页)《郊特牲》则云:“郊血,大飨腥,三献爓,一献孰。至敬不飨味而贵气臭也。”(1023页)传统上一直讲缘情制礼,礼本于人情,而这里却说近于人情之礼并非至礼。郑注:“近人情者亵,而远之者敬。”(994页)这就体现在祭礼的等次当中。在所有祭礼中,郊天是最尊贵的,孔疏:“郊用犊,犊有血有肉。肉于人,食啖之事,于人情为近;血于人,食啖最远。天神尊严,不可近同人情,故荐远人情者,以为极敬也。”(995页)大飨为祫祭先王之礼,用腥,即生肉,较用血更近于人情。故孔疏云:“宗庙为私,比郊为劣,故荐去人情稍近之腥示为敬,降于天也。”(995页)三献,据孔疏,为社稷、五祀之祭,以其礼三献,故称为“三献”,“爓,沉汤肉,去人情渐近。而社稷、五祀降于宗庙,故用爓,又明其敬劣也。”一献,则是群小祀之祭,“其用孰肉。孰肉是人情所食,最为亵近。小祀神为最轻,故以亵近人之食祭之,表其敬又劣也”(995页)。郑注则更为简略地总结了这一节中的祭祀原则:“血、腥、爓、孰,远近备古今也。尊者先远,差降而下,至小祀,孰而已。”(994页)越是尊贵的祭祀,使用的祭品就越质素粗略,等而下之,地位越低,祭品就加工越精细,越接近人自己所食用的。到了群小祀之祭,就已经直接用熟肉了。

此节最后总结说:“是故君子之于礼也,非作而致其情也,此有由始也。”郑注:“作,起也。敬,非己情也,所以下彼。”孔疏:“君子行礼,本意所为,上下前人,非是私自专辙,徒起而致其己情也。既非直任我情,而凡有所行,皆有由,以为始也。由,谓法天地之道,先人后己。”(996—997页)此处不仅不讲近人情、顺人情,而且强调礼远于人情的方面。这是对祭祀尚质思想的进一步深化,而并不与近人情、顺人情的理论相矛盾。比如前文讲“至敬无文,父党无容”,之所以“父党无容”,正是因为有亲亲之情,不必拘礼,这正是顺人情的表现。但“至敬无文”一语,强调的恰恰是远人情。将近人情与远人情的两句话放在一起,岂无违和?虽然孔疏讲“先人后己”,但凡是讲“远人情”的地方,所处理的都不是人与人之间的礼,而是人对鬼神之礼。对待鬼神若和对待人的方式相同,就是对鬼神的亵渎,只有以对待人相反的原则对待鬼神,才是恰当的态度,这应该就是“远人情”的礼意所在。无论“至敬无文”的远人情还是“父党无容”的近人情,都是意在尚质,即崇尚自然,正是这一点将它们统一在一起。

所以,《礼器》后文又说:“礼也者,反本修古,不忘其初也。故凶事不诏,朝事以乐。醴酒之用,玄酒之尚;割刀之用,鸾刀之贵;莞簟之安,而槁鞂之设。是故先王之制礼也,必有主也,故可述而多学也。”(999页)“反本修古,不忘其初”即“以归大一”,但此处所举例子特别值得关注。“凶事不诏”,郑注:“哭泣由中,非由人也。”孔疏:“是反本,还其孝性之本心也。”“朝事以乐”,郑注:“朝廷养贤,以乐乐之也。”孔疏:“是反本,还其乐朝廷之本心。”(999页)郑注孔疏都明确指出,这二者是反本,后面三者是修古。尚玄酒而用醴酒,《荀子·礼论》和《礼记·礼运》中均已言及。与之类似,割刀是今刀,便利;鸾刀是古刀,迟缓;莞簟是今时精细之席,槁鞂是古时粗疏之席。所以这三个例子,都是尊尚古器具而用今器具。最后总结说先王制礼必有主,即礼必有基本原则,即“反本修古”。反本,是坚持与礼相配的人情;修古,则是在文明发展之后,仍不忘原初的礼制。其中,反本是更根本的,修古也来自反本。

值得注意的是,《礼器》后文说:“一献质,三献文,五献察,七献神。”(1012页)据郑注,一献祭群小祀,三献祭社稷、五祀,五献祭四望、山川,七献祭先公,与前文的“三献爓,一献孰”并无不同。但文中一直强调祭祀对象越高,祭祀越尚质,为何此处反而以群小祀之一献尚质呢?《荀子·礼论》中对于玄酒、生鱼、黍稷、大羹之尚,称为“贵本之谓文”,但这些不是明明尚质的吗?文质关系是一种极为辩证的关系,不可拘泥。祭祀中所有这些尚质的部分,都应该视为一种文,因为对于已经进入文明状态的人类而言,这种尚质与现实人情并不契合,它是为追念远古而刻意做出来的,提醒人们古代的饮食状况。所以,这是一种不折不扣的“尚质之文”。郊天、大飨之礼,作为最尊贵的祭祀,其典雅华贵,自然是一种“文”,只是在其中要体现尚质的意思。这就是荀子何以说“两者合而成文”。所以,现在这里所说的“一献质”,指的是祭群小祀之礼粗略,虽然其中献上的是孰肉,三献稍文,献上的却是爓肉,五献、七献越来越文,所用的肉却越来越质略。后文又说:“诵诗三百,不足以一献。一献之礼,不足以大飨;大飨之礼,不足以大旅;大旅具矣,不足以飨帝。”(1017页)据郑注,大旅为祭五帝,飨帝为祭天。此处也是从粗略的小祭祀一直讲到祭天的大祭,礼越来越文,却包含着越来越尚质的元素。

《郊特牲》中也有一段看似与此原则不同的文字:

有虞氏之祭也,尚用气。血、腥、爓祭,用气也。殷人尚声,臭味未成,涤荡其声。乐三阕,然后出迎牲。声音之号,所以诏告于天地之间也。周人尚臭,灌用鬯臭,郁合鬯臭,阴达于渊泉。灌以圭璋,用玉气也。既灌,然后迎牲,致阴气也。萧合黍稷,臭阳达于墙屋,故既奠,然后焫萧合膻芗。(1095页)

依照这里的说法,有虞氏之祭是符合祭礼尚质原则的,而殷、周祭祀原则却有不同,特别是到周代,竟用了郁鬯。按照高瑞杰的解释,由于三代文质不同,周代不再强调天人相隔,而是天人相贯,有高度的一致性。这是一个比较简洁的解决方案,可以说通此处的文字,但与本文所说其他地方却相抵牾,因为前引各篇论述文字,都认为尚质是祭礼的通则,显然是包括周代的。笔者认为,天人之间的区隔,周代仍是存在的,所以下文说:“不知神之所在,于彼乎?于此乎?”(1096页)只是如何表达这种天人差异,三代会有不同。有虞氏用气,殷人用声,周人用郁鬯,皆是以人的方式表达对神的敬意,而非对神之所尚的明确判定。所以后文又说:“祭祀之相,主人自致其敬,尽其嘉,而无与让也。腥、肆、爓、腍祭,岂知神之所飨也?主人自尽其敬而已矣。”(1097页)“腍”为熟,故“腥、肆、爓、腍祭”并非仅指有虞氏之祭,而仍是由质略到烹熟的罗列,孔疏云:“言祭或进腥体,或荐解剔,或进汤沉,或荐煮孰。”但其实人并不知道神究竟喜欢其中哪一种,“四种之荐,岂知神适所飨邪?正是主人自尽敬心而求索之心不一耳”(1106页)。“自致其敬”与“非作而致其情”可相互参看。“非作而致其情”,强调的是不能过于随意地按照自己的情来行礼;“自致其敬”则是在并不真正了解鬼神喜好的情况下,通过祭祀表达自己的敬意。两处都表达了人与神之间的距离。前者是因为人与神相异,所以不能用人情来猜度神;后者是因为人永远不能真正了解神,所以只能用自己的办法表达对神的敬意。二者相反相成,并不矛盾。

摘自《由祭礼尚质看巫史传统的超越性——兼论明器礼意》《中山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25年第1期,注释从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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