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件欧洲发明专利申请在完成授权缴费的步骤后,下一阶段就是授权公告及生效阶段了。生效程序对于任何一件欧专申请来说都是尤为重要的一步。关于生效程序,我们的新朋友欧洲统一专利体系(UP)已于2023年6月1日开始正式运行。这一体系的实施给欧洲发明专利的申请人带来了全新的选择,那么欧洲统一专利与传统生效方式相比都有何区别呢?本文将带您了解。

目前,统一专利的保护地域已经覆盖以下18个国家: 奥地利、比利时、保加利亚、丹麦、爱沙尼亚、芬兰、法国、德国、意大利、拉脱维亚、立陶宛、卢森堡、马耳他、荷兰、葡萄牙、斯洛文尼亚、瑞典、罗马尼亚(*罗马尼亚2024年9月1日加入,2024.9.1当天或之后登记统一效力的欧洲专利的受保护地域范围将覆盖至罗马尼亚)。若申请人意向生效的国家不在以上覆盖范围之内,则仍需选择传统方式进行生效,即两种方式并行。

统一专利与传统生效方式的比较:


由此,我们可见,不同的选择之间利弊共存。建议申请人委托专业的代理机构综合各个因素进行全面考虑,从而进行最合适的选择。

来源 | 北京高沃知识产权(ID: gaowoip-com)

编辑 | 北京高沃知识产权(ID: gaowoip-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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