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酒驾驶+无证驾驶
明知危险重重
可仍有驾驶人
偏偏要以身试法,错上加错
不仅危害自身安全
还给他人带来安全隐患
2025年1月29日16时,内蒙古公安厅交通管理局高速公路一支队呼和浩特大队巡逻民警在辖区开展巡逻管控工作,巡逻至G6京藏高速公路452KM(北京方向)时,发现一辆白色小型客车因交通事故撞停在高速公路超车道内,巡逻民警第一时间上前对事故现场进行安全防护并对车辆和人员进行安置。
民警在对驾驶员进行检查过程中发现驾驶员高某身上有浓重的酒味儿,疑似酒后驾车,民警迅速对驾驶员高某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为114mg/100ml,民警要求驾驶员出示驾驶证与行驶证,该驾驶员未能提供有效机动车驾驶证。
随即民警将驾驶员高某带至内蒙古自治区第三医院进行抽血检测,经检测,驾驶员的血液检测结果显示为149.5mg/100ml,属于醉酒后驾驶机动车、无证驾驶机动车,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内蒙古交警提示
“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绝不是一句口号,而是敲响生命的警钟。我们每一个人都要尊重法律,敬畏法律,不要心存侥幸以身试法,不要用自己的“小聪明”挑战法律的底线,争做遵守交通法律法规、安全文明出行的践行者。
▎视频剪辑:郑 岩
▎文字组稿:解 蕊
▎通 讯 员:解 蕊
▎责任编辑: 孟祥婧 李 丽
▎审 核:张 瑞
▎素材来源:高速公路一支队呼和浩特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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