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山西局、山西省应急管理厅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煤矿班组安全建设的指导意见(试行)》(以下简称《指导意见》),聚焦班组这个煤矿最基层的组织单元,夯基础、筑底板、固根本,切实将安全生产责任和各项防范措施落实到作业现场的基层末梢,有效防范遏制煤矿生产安全事故。

据统计,2021年以来山西发生的煤矿零星事故中,90%以上都是班组集体违章、班组人员习惯性违章、班组长带头违章导致的,事故遇难人数中班组长占比达18.97%,迫切需要解决全省煤矿一线作业人员尤其是班组长安全意识不强、安全素养不高、自保互保能力不强,防范遏制事故的基层基础不牢靠等问题。

《指导意见》要求,煤矿企业要结合自身实际,进一步健全完善班组安全责任体系,打通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最后一公里”;进一步强化班组安全日常管理,提高风险隐患排查整改质量;进一步提升班组安全教育培训效果,补强人为因素“软肋”;进一步营造班组安全文化范围,凝聚全员安全共识。通过持续推进班组安全建设,提高现场安全管理水平,筑牢安全生产第一道防线,有效防范遏制生产安全事故。

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山西局、山西省应急管理厅要求,各级监管监察部门要加强联系指导和监督检查,推动《指导意见》落实到位。通过组织召开现场会、交流会,举办“班组安全建设大讲堂”等方式,督促煤矿企业把班组安全建设作为防范遏制矿山事故、提高安全管理水平的重要抓手,大力开展班组长安全意识增强和技能提升工程,开展全员岗位流程标准化建设,推动增强全员自保互保联保意识和“上标准岗,干标准活”的行为自觉;加强安全文化建设,推动煤矿企业实现从“要我安全”向“我要安全”的转变。(李仑 牛祥)

来源:中国煤炭报、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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