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5日,周庄古镇工商弄的一位女子的遭遇令人深思。她发视频称被他人举报违建后,试图举报其他违建,却遭遇了工作人员的推诿。女子在寻求举报途径时,像是陷入了一个怪圈。一个工作人员称不负责,另一个工作人员不仅言语辱骂她,还表示她没有举报资格,理由仅仅是她自身存在违建。



工作人员的这一系列行为就像是一面镜子,映照出了部分基层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从常理而言,举报违建本应是一件简单直接的事情,只要存在违建现象,相关部门就应该介入调查处理,这是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众利益的基本要求。然而,在这件事情中,我们看到的却是截然不同的景象。



这背后反映出的怪现象值得我们深思。为什么在违建处理上会出现有的迅速处理,有的却视若无睹的情况呢?这其中是否存在着某些不为人知的利益关系或者是工作上的懈怠与不公?没有任何法律条文表明存在违建的人就不能举报他人违建,这是一个基本的法治常识。工作人员却公然违背这一常识,这不仅仅是工作态度的问题,更是对法律尊严的践踏。

在法治社会的大框架下,公民的合法权利犹如璀璨星辰,应该被小心呵护。每一项权利都有其存在的意义,举报权更是公民监督社会、维护公平正义的有力武器。一旦这种权利被无端剥夺,就如同切断了公民与公平正义之间的联系纽带。民众很容易因此对政府部门产生“包庇”的怀疑,这种怀疑就像一种无形的毒药,慢慢侵蚀着政府的公信力。



政府的公信力建设是一个漫长而艰辛的过程。它就像一座精心构建的高塔,每一次公正的执法、每一次贴心的为民服务都是一块坚实的砖石。然而,这起事件就像一场猛烈的风暴,可能会让这座高塔的基石发生动摇。

值得欣慰的是,当地镇政府在这件事情上做出了积极的回应。工作人员汤某的当面道歉,薛某和汤某的停职处理,以及对社区负责人的批评教育,将根据调查结果作进一步处置,这一系列举措都是在努力修复那可能已经受损的公信力。这也给其他政府部门敲响了警钟,在日常工作中,必须要尊重公民权利,严格依法办事,重视公信力的维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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