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法治网
“安全官叔叔,我也没被摸,也没露脸,会有危险吗?”
“我只是发个视频,不和他们见面,没什么危险吧!”
近日,全网千万粉丝自媒体博主“孩子们的安全官爸爸”(以下简称“安全官博主”),在自己的账号平台上接连收到十多位小粉丝的私信,咨询可不可以做“举牌”兼职。从个人账号信息来看,她们均是十三四岁的小女孩。
近期,#未成年拍举牌视频最便宜3元一条#话题还曾引发过热议,多年前流行的“举牌”成为了“网络热词”。“举牌”原指在Cosplay(角色扮演)、漫展等活动中,参与者手持印有特定信息或角色名字的牌子,用以展示个人喜好或表达支持。
如今,不少“举牌”行为逐渐变质,写字的牌子变成了身体的某些部位,祝福语变成了充满性暗示的语言,借助社交平台、网络直播等渠道传播低俗色情内容,甚至延伸出一些擦边色情的灰色交易。更值得关注的是,这些举牌博主里出现了一些未成年人。
(相关话题页面截图)
“照片8元视频16元”
擦边“举牌”疯狂围猎未成年人
“擦边‘举牌’是一种网络软色情的新形式,甚至来到了未成年人的身边。”从事未成年人防侵害安全教育多年的安全官博主介绍,那些向他咨询的孩子,大多是看到身边的同学赚了零花钱,才知道“举牌”兼职,孩子有自己的社交圈,类似的兼职信息就会蔓延起来。
有媒体报道,在一些网络平台上,只需花费3-20元不等,就可以指定一名未成年人,在身体的隐私部位写上买主定制的名字或内容。与前几年滋生的“福利姬”相比,“举牌圈”更强调身体部位的专属性,如“腿举”“手举”“腰举”,甚至还有“胸举”“私举”(私密处举牌)等。不同的部位和举牌内容,对应不同的价格,最高可达数百元。举牌视频中,博主穿着暴露,做出挑逗性或性暗示的动作,并表明自己的学生身份。
据了解,为规避平台的监管,“举牌圈”使用“黑话”交易,比如“呆梨”指代帮助售卖图片的代理,“卷单”指下单,“lx”指联系方式,“非绿”指承接色情举牌。交易链条主要由举牌博主、代理、买主组成。
法治网记者在多个网络平台搜索发现,一些与“举牌”相关的主播账号数量变少或停更,有些账号显示禁用私信功能,但仍有不少网友留言“是否接单”。记者根据某博主账号主页标注的“房间号”数字进行搜索,加上了对方的QQ,用圈内“黑话”询问是否有“未成年人非绿举牌”,对方回答“有,照片8元视频16元,只负责上传不清楚年龄”,但从发来的选图里可以看出有未成年人的身影。
(相关账号平台截图)
中国互联网协会未成年人网络保护与发展工作委员会秘书长王斌表示,当前,互联网各类涉及危害未成年人的事件和新类型犯罪形态随时会发生变化,网络平台日常重点围绕常态色情、暴力等内容管理。涉及利用新形态实施危害未成年人的行为,由于比较隐蔽或链条长,往往有监管空白。如针对擦边“举牌”乱象,处理响应速度不会很及时,其技术识别需要人工干预,部分平台会采取措施,也有部分平台没有及时制止。
策划组织者、网络平台、买主分别该担何责?
未成年人对网络世界充满好奇,喜欢尝试网络世界中各种新鲜事物,但由于其年龄小,对不良内容缺乏认知,没有网络安全自我保护意识,容易落入网络软色情“围猎”陷阱。
“举牌”圈内人士刘敏(化名)透露,这个过程中,有的未成年人可能因受胁迫或者利益驱使,往往越陷越深,常见的发展趋势为——从穿的少到不穿,从露一个部位到露全身,从拍照片到录色情视频。
从近年来报道的有关未成年人案件来看,无论是身边的熟人还是网络上的“黑手”,未成年人最初遭遇侵害时,大多数都不会向家长倾诉。
安全官博主经常在直播间分享未成年人防侵害安全教育知识,一些家长与他连线请教相关问题。近年来,家长咨询孩子因网络交友不慎引发的问题日益增多,很多都涉及网络软色情。他介绍,很多家长认为这一切都是网络平台的错,而没有深刻反思家长自身应负的责任,这就是很难解决此类问题的一个重要痛点。
针对未成年人“举牌”擦边乱象涉嫌违法问题,西南大学法学院教授、教育立法研究基地网络教育立法研究所所长杨攀分析,未成年人在“举牌”活动中暴露的身体部位或者展示的动作,达到了“淫秽色情”的程度,或者发布的信息涉及个人“私密”内容的,相关组织者即服务提供者、网络服务平台方就可能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擦边“举牌”软色情即使不构成“淫秽”网络信息,也很可能涉及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法治日报》律师专家库成员、山东德衡律师事务所高级权益合伙人姜保良律师表示,策划组织者在网络软色情交易中的地位极为关键,主观恶性最大,也应承担最重的法律责任。如果“举牌”内容涉及私密部位被认定为淫秽内容,则将因制作、出售淫秽物品或者利用计算机信息网络传播淫秽信息面临行政拘留、罚款的行政处罚,情节严重的可能构成传播淫秽物品罪、组织淫秽表演罪等罪名,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网络平台因未履行审核义务,导致涉未成年人软色情内容传播,可能面临行政处罚,如罚款、责令整改等,情节严重的,还需要承担民事责任;买主购买擦边“举牌”软色情内容,如果没有进一步传播视频影像、引诱或胁迫未成年人提供色情服务等违法行为,并不直接构成犯罪,更多面临的是道德谴责。
建议《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配套规章加快制定
2024年,中央网信办开展“清朗·2024年暑期未成年人网络环境整治”专项行动就发现,一些不法分子在短视频平台借“举牌”拍摄、贩卖淫秽色情制品;通过“一对一”私聊方式,假借“同龄人”身份与未成年人用户频繁互动,诱骗拍摄私密照片,实施隔空猥亵。目前已累计关闭相关违规群组1000余个,配合公安机关查办案件70余起。
近日,中央网信办发布2025年“清朗”系列专项行动整治重点,再次指出,强化涉未成年人不良内容治理,净化儿童智能设备、未成年人模式、未成年人专区等重点环节信息内容,防范线上线下交织风险。
杨攀建议,针对未成年人“举牌”擦边乱象的治理,可以进一步畅通网络监督举报渠道,网络内容服务平台提供者要加强内部审查管理、明确岗位责任,提高未成年人保护守土有责的底线意识;在制度建设上,相关部门应加快《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相关条款配套规章的制定,进一步细化落实网络内容服务平台的法律责任。
安全官博主认为,解决此类问题,家长的作用非常关键。家长应该对孩子从小进行“身体界限”或身体隐私安全教育,让孩子清楚遇到什么情况必须说“NO”,知道身体的底线在哪。
家庭教育是重中之重,但网络平台也要守土有责、守土尽责。王斌建议,平台亟需构建常态应急协作机制,与行业协会、媒体等共同建立快速响应渠道,建立健全投诉、举报渠道并及时处理;组建“未成年人网络保护安全官”宣讲团队,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活动;联合多家机构组建未成年人网络保护联盟,用户可以快速投诉,各平台将重点投诉信息汇总协会平台,协会对内容服务机构不良行为进行公示,同时将违法线索移送到公检法系统。
北京铁路运输检察院未检办检察官王丹强调,检察机关会以“零容忍”的态度严厉打击侵害未成年人的犯罪行为,例如隔空猥亵、诈骗、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等。对于遭受犯罪侵害或因案件陷入困境的未成年人,检察机关将提供心理疏导、法律援助、社会救助等于一体的综合救助。同时,检察机关会联合公安机关深挖组织者、代理者及相关参与者的违法犯罪线索,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并进一步加强网络监管与平台治理,推动社会综合治理与协同保护。
文|王佳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