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快报讯(记者 孙苏皖)曾出演《放羊的星星》等经典台湾偶像剧的台湾男演员李威卷入精舍命案。据台媒2月26日报道,李威2月24日第4次被当地警方传唤时,配合警方调查,供出了精舍命案发生时的在场者名单,力争在后续转为污点证人,从轻发落。
据台媒报道称,李威2月24日第4次被警方传唤,身份从此前的证人转为被告,涉嫌伤害致死。但当日李威并未被收押,而是交保30万新台币,和同样被卷入此案的妻子先后离开警局。知情人士透露,李威未被收押的原因之一是他供出案发当天在场者,并协助破解串供所用的社交软件群聊。李威后续可以作为污点证人,依证人保护法从轻发落。
现代快报记者就此事采访了台湾庆辰法律事务所驻南京代表处侯庆辰律师,他表示,台湾地区证人保护法第14条第1项规定:第二条所列刑事案件之被告或犯罪嫌疑人,于侦查中供述与该案案情有重要关系之待证事项或其他正犯或共犯之犯罪事证,因而使检察官得以追诉该案之其他正犯或共犯者,以经检察官事先同意者为限,就其因供述所涉之犯罪,减轻或免除其刑。
“证人保护法第14条第1项俗称‘窝里反’条款。如果李威在本案中向检方提供与伤害致死案情有重要关系的待证事项等有助于检方侦查、起诉的证据,经检方同意则可适用证人保护法第14条第1项,即成为俗称的污点证人,而减轻或免除其刑。”侯庆辰律师说。
李威会面临什么处罚?侯庆辰律师表示,如果李威案发时在场,明知其他人在伤害被害人却不反对,甚至围观赞同他人的伤害行为,那么李威虽然未施行伤害行为,但可能被认定为他人犯罪行为提供精神上帮助,可能构成伤害致死罪的帮助犯(共犯),或将涉犯最轻本刑3年以上之重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