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有关部门(单位)教育司(局),部属各高等学校、部省合建各高等学校: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以及全国教育大会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思政课建设的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落实《教育强国建设规划纲要(2024—2035年)》《普通高校思政课教师队伍建设规划(2025—2027年)》等文件精神,帮助思政课教师提高教研相长、理实贯通、史论结合的能力,提升思政课针对性和吸引力,教育部继续在“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繁荣计划专项”中设立高校思政课教师研究专项,纳入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现将2025年该专项一般项目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及资助额度

针对高校思政课,特别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概论”课教学重点难点、教学方式方法创新、数字化教学资源建设、学生思想理论困惑以及大中小学思政课教学一体化、思政课实践教学等进行深入研究,解决一线教学中存在的现实问题,形成可推广的示范成果。可在符合课题立项范围前提下,结合实际自拟题目。分为如下4种:

(一)高校思政课教学研究项目,资助经费不超过10万元,拟设立80项左右,研究年限为2年,支持开展高校思政课教学重点难点问题、学生思想理论困惑、大中小学思政课教学一体化等研究,特别是重点资助开展课件制作、讲义研制、教学案例编写等应用导向的课题研究。

(二)高校思政课教学改革项目,资助经费不超过10万元,拟设立20项左右,研究年限为2年,支持开展高校思政课教学方法和方式改革创新,包括专题教学、实践教学等教学模式、教学方法研究。

(三)高校优秀中青年思政课教师择优资助项目,资助经费不超过12万元,拟设立20项左右,研究年限为2年,支持一批具有良好教学科研能力和发展潜力的高校思政课中青年教师潜心教学,开展持续性研究。该项目结项成果要求高于其他一般项目。

(四)高校思政课教学研究青年项目,资助经费不超过8万元,拟设立80项左右,研究年限为2年,支持青年思政课教师积极开展高校思政课教学重难点问题、教学方法改革创新、数字化教学资源建设等研究。

二、申报条件

(一)申请人应符合《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教社科〔2006〕2号)的相关规定,所在单位须为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申请人须为专职思政课教师(2024年在高校思政课教师信息库更新过个人信息),实际从事思政课教学、研究工作并真正承担和负责组织项目的实施,近三年的思政课教学评价结果平均排名位居所在高校全体思政课教师教学评价结果前40%(申请青年项目的,近一年思政课教学评价结果排名位居所在高校全体思政课教师教学评价结果前40%)。每位申请人限报1个项目,鼓励吸收中小学思政课教师担任课题组成员。所列课题组成员须征得本人同意,否则视为违规申报。

(二)“高校优秀中青年思政课教师择优资助项目”的申请人,除符合第1项条件外,还应符合以下条件:

1.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5年1月1日后出生),从事思政课教学不少于3年。

2.热爱思政课教学和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具有先进的教学理念,扎实的理论功底,认真钻研教学内容,经常性深入学生,了解学生思想动态,积极改革创新教学方法,教学业绩突出,教学效果深受学生欢迎和同行肯定。

3.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优先推荐申报:全国高校思政课教学展示活动获奖者;省级教育部门组织的教学类活动获奖者。

(三)“高校思政课教学研究青年项目”的申请人,除符合第1项条件外,还应符合以下条件:

1.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90年1月1日后出生),从事思政课教学不少于1年。

2.积极开展思政课教学和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认真学习先进的教学理念,深入钻研教学内容,经常性与学生谈心谈话,注重创新教学方法,取得较好教学效果。

(四)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申报本次项目:

1.在研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各类项目的负责人;

2.申请2025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其他各类项目的负责人;

3.申请2025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各类项目的负责人;

4.所主持的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各类项目3年内因各种原因被终止者,5年内因各种原因被撤销者;

5.在研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各类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各类项目的负责人;

6.连续2年(2023、2024年)申请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各类一般项目未获资助的申请人;

7.近5年获教育部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研究专项各类项目资助者,不得以相同或类似选题进行申报。

三、申报办法

(一)教育部直属高校、部省合建高校以学校为单位,地方高校以各地省级教育部门为单位,其他有关部门(单位)所属高校以教育司(局)为单位(以下简称申报单位),集中申报,不受理个人申报。

(二)本次项目申报工作全部通过网络平台在线申报。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管理平台项目申报系统(以下简称“申报系统”)为本次项目申报的唯一平台,请及时关注教育部社科司主页(www.moe.gov.cn/s78/A13/),网络申报办法和流程以该系统为准。

(三)申报系统自2025年2月28日开始受理项目网上申报。申请人可登录申报系统下载《申请评审书》(附件1、附件2、附件3、附件4),按申报系统提示说明及《申请评审书》填表要求填写,并通过申报系统上传《申请评审书》、评教结果证明(所在高校教学管理部门盖章)(见附件6)电子文档,无需报送纸质申报材料。待立项公布后,已立项项目按要求提交1份带有负责人及成员签名、责任单位盖章的纸质申报材料,由申报单位统一寄送至社科管理咨询服务中心。

(四)项目经费按照《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繁荣计划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21〕285号),需按照研究实际需要和资金开支范围,科学合理、实事求是地按年度编制项目预算。

(五)已开通账号的高校科研管理部门,请及时核对更新单位信息,重点核实本单位计划内财务拨款账户等信息;未开通账号的高校科研管理部门,请登录申报系统,登记单位信息、设定登录密码,打印“开通账号申请表”并加盖科研管理部门和学校公章,发送至moesk@bnu.edu.cn。待审核通过后,即可登录申报系统进行操作。

(六)本次项目网络申报截止日期为2025年3月28日17时,逾期系统自动关闭,不再受理申报。申报单位须在2025年4月3日17时前之前,对本单位所申报的材料进行在线审核确认。

四、其他要求

(一)申请人应认真阅研《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及以往立项情况,提高申报质量,避免重复申报。

(二)本次项目评审采取匿名方式。为保证评审的公平公正,《申请评审书》中不得出现申请人姓名、所在学校等有关信息,否则按作废处理。

(三)申请人应如实填报材料,确保无知识产权争议。凡存在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等行为的,一经发现查实,取消三年申报资格,如获立项即予撤项并通报批评。

(四)各申报单位应切实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加强对申报材料的审核把关,并确保填报信息准确、真实,切实提高项目申报质量。若存在弄虚作假、出现意识形态问题等,一经发现查实,取消三年本单位申报资格。

相关单位联系方式:

申报系统联系方式:010-62510667、15313766307、15313766308;邮箱:xmsb@sinoss.net。

社科管理咨询服务中心联系方式:010-58805145;传真:010-58803011;邮箱:moesk@bnu.edu.cn;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新街口外大街19号北京师范大学科技楼C区1001室,社科管理咨询服务中心,邮编:100875。

教育部社会科学司联系方式:010-66097541。

附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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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社会科学司

2025年2月20日

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网站

新媒体编辑:曾煜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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