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泽职业学院2025年单独招生考试将于2025年3月1日(周六)举行。为确保考试顺利进行,请考生务必注意以下事项:

一、考试时间



二、考点安排

本次考试设置两个考点,分别为菏泽职业学院考点和菏泽学院(北校区)考点。请考生根据准考证确认考点地址,避免因走错考点而耽误考试。

三、注意事项

(一)请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及时打印准考证。打印后,请仔细核对个人信息,务必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场地址等关键信息,并认真阅读准考证上的“注意事项”等全部内容,严格按照考试要求执行。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含临时身份证)。由于手机禁止带入封闭区,无法通过查看手机内的电子身份证核验身份,因此电子身份证不能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

(三)规范携带考试用品。考生除必须携带2B铅笔、黑色签字笔、橡皮(以上必须携带)、直尺、圆规、三角板外,其他非必需物品一律不准带入封闭区和考场。严禁携带手机、手表及其他电子设备、背包、学习资料、涂改液、修正带、计算器等物品进入封闭区和考场。鉴于考生非必需物品集中放于封闭区外,建议考生不要携带贵重物品,以防遗失

(四)7:30,考生凭身份证和准考证进入考点(菏泽职业学院考点由学校南门进入,菏泽学院考点由学校南门或东门进入)。进入考点后,在指定区域等待入场指令,积极配合工作人员完成身份核验工作,有序通过安检后进入考场。

因本次考试考生人数较多,学校周边酒店、餐饮和停车位相对有限。为避免影响考试,请考生及家长提前规划日程,尽早预定酒店,合理安排餐饮,并提前查看周边停车位置。特别提醒,考生车辆不得进入校园,建议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五)考生须主动配合监考员完成身份核对工作,并在考场签到表的相应位置签字。同时,按照考点要求,将与考试无关的物品放置在指定位置。若证件携带不齐全,或不配合监考员完成身份核对、签到以及拒绝将与考试无关物品放置在指定位置,考生将被禁止进入考场,情节严重的,将按违规处理。

(六)进入考场后,考生须严格按照准考证信息对号入座。入座后,将准考证、有效居民身份证放置在课桌座号标签处,以便核验。准考证正反两面在考试期间均不得涂改或书写。领到答案卷和试卷后,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在答案卷的指定位置,准确、清楚地填涂姓名、考号、座号等信息。若因漏填(涂)、错填(涂)或书写字迹不清而影响评卷结果,责任由考生自行承担。

若遇试卷、答案卷分发错误,或试题字迹不清、重印、漏印、缺页等问题,考生应在开考前举手向监考员报告;若开考后再报告、更换,延误的考试时间将不予延长。另外,涉及试题内容的疑问,考生不得向监考员询问。

(七)听从监考员指令。考生务必在规定时间打开试卷、开始作答和停止作答。否则,将按违规处理。

(八)考试开始(上午9:00)后15分钟,禁止入场。考试过程中,考生不得提前交卷,考试结束后方可离场。特别提醒,语文、数学两场间的30分钟,考生不得离场。

(九)考试期间,考点按照北京时间统一发出信号或指令,考场内的时钟仅供参考。

(十)所有题目必须在答案卷上规定位置作答,在试题册上或答案卷上的非规定位置作答一律无效。主观题必须使用黑色签字笔在答案卷指定区域内作答。选择题作答时,必须使用 2B 铅笔在答案卷上的相应位置填涂,如需修改,须用橡皮擦净。考生不得使用规定以外的笔和纸答题,也不得在答案卷上做任何标记。若不遵守上述规则,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负。

若考生不遵守考试规则,不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出现违规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以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 33 号)进行严肃处理,并将违规事实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诚信档案。若涉嫌违法,将由考点移送当地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使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相关法律规定,移送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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