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长清区人民检察院积极打造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公益诉讼办案机制。2024年来共办理文物保护公益诉讼案件9件。
2023年8月份,被告人董某、侯某川、胡某杰共谋通过盗掘长清区县级文物保护单位归南汉墓非法获利,董某、侯某川、胡某杰主要负责保障出资购买作案工具,提供落脚地点,并纠集盗墓人员龚某山、胡某勇、卜某庆、姜某友、孙某利、王某坤等人共同对古墓葬进行盗掘,并约定按照出资人员分两成,其余参与人员分一成的比例进行分赃。随后董某等人开挖一竖穴盗洞,盗洞开口约130厘米×130厘米,深约1000厘米。经鉴定,该盗洞对“归南汉墓”造成了严重损毁,对其历史价值、艺术价值、科学价值造成了不可挽回的损失。
长清区检察院引导公安机关侦查取证,准确认定案件事实,依法对董某、侯某川、龚某山、孙某利批准逮捕。审查起诉期间,逐一核实被告人供述,有效排除矛盾问题,就九人盗掘古墓葬的犯罪行为依法向济南市长清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庭审过程中,检察官对被告人进行了交叉讯问,围绕争议的焦点进行举证和法庭辩论,各被告人均表示认罪。
针对被告人侵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长清区检察院在正义网发布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诉前公告,公告程序履行结束后,无法律规定的机关和相关社会组织对本案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仍然处于受侵害状态。区检察院遂就该案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与长清区文化和旅游局进行了多轮磋商,就案件修复问题达成一致意见,并与区文旅局共同勘查现场,委托山东省文物工程公司制定了《济南市长清区归南汉墓修缮保护设计方案》,确定了该盗洞对“归南汉墓”文物本体造成了严重损毁,需对“归南汉墓”面临的问题制定相应的治理措施,进行修缮保护,《方案》确定了详细的施工方案和施工预算,区检察院遂依法向长清区法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
庭审中,公益诉讼人认为,被告人董某等九人损毁了国家文物,破坏了环境资源,损害了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诉求人民法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规定,依法判令被告董某等九人按照山东省文物工程公司出具的《济南市长清区归德汉墓修缮保护设计方案》对破坏的古墓葬进行修复,如不能在规定的时间内修复,九人连带承担各项修复费用52000余元,并在市级以上主流媒体上向社会公开赔礼道歉。公益诉讼人就相关证据当庭进行了举证、质证和辩论,被告董某等九人当庭表示同意公益诉讼人的全部诉讼请求,并表示愿意承担赔偿修复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