仓山区人民检察院

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

声入检心专题栏目

“声入检心”栏目是由仓山区人民检察院原创的检察广播节目,我们用声音普及党建理论、解读时政热点、讲述检察故事,声入检心,仓山检察邀您倾听。





引言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学深悟透精髓要义是前提。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紧扣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鲜明提出“七个聚焦”,以“六个坚持”指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必须贯彻的原则,强调要做到“三个更加注重”,勾勒出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新蓝图,是对新时代新征程举什么旗、走什么路的再宣示,是一个具有里程碑意义的纲领性文件。各级检察机关要把《决定》的学习作为重点,全面认识、深入理解、准确把握全会确立的重大理论观点、重大方针政策、重大工作部署。




一体抓好“三个管理” 应做到三个有机统一

——《检察日报》评论员文章


本期播音员

仓山区人民检察院政治部 周建丽




本期全文内容


坚持业务办理与业务管理有机统一。推进新时代检察业务管理要聚焦法律监督主责主业,努力实现“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目标要求。加强检察业务管理需牢固树立“既向办案要质效,也向管理要质效”工作理念,把案件管理与案件办理摆到同等重要位置。要正确认识案件办理与案件管理目标的一致性,处理好高质效办案与高水平管理的关系、检察官相对独立办理与重大办案事项由检察长决定的关系、事后纠错式监督与事前事中嵌入式管理的关系、上级院指导办案与下级院依法履职的关系,以高质效管好每一个案件助推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将“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作为衡量“是否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基本尺度。

坚持加强管理与提升质效有机统一。业务管理要严格依法、实事求是、遵循规律,充分尊重司法权运行规律和案件管理规律,实行参与、跟进、融入式管理,开展全面、实时、动态式管理,既不影响检察官办案自主权,又确保检察权依法正确行使。要做到依法管理、于法有据、有章可循、务实有效,力戒形式主义。认真落实党中央关于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的要求,不增加办案人员的工作负担。

坚持过程管理与结果运用有机统一。不断完善个案评价结果运用,对办案人员业绩突出、所办案件或法律文书被评定为优质案件或者文书的,通报政工人事部门。对确定的不合格案件、严重瑕疵案件、情节严重的办案程序违规的,抄送检务督察部门。将检察业务管理情况纳入检察人员年度考核,政工人事部门在干部选拔任用、晋级晋职、评优评先时,应当听取案管部门的意见。坚持激励与约束并重,实现从案到人的有效衔接,引导检察官在监督办案中深入落实“三个善于”要求,形成奖优罚劣的案件质效评价机制。促进业务管理和指导衔接,紧紧围绕业务管理发现的突出问题,有针对性地开展对下指导和督促整改,建立健全规范办案的长效机制,通过业务指导促进业务管理提质增效。

坚持科学放权与有效管权有机统一。司法体制改革赋予检察官更多的独立办案权,要通过加强检察业务管理强化对检察权运行的制约监督,平衡好管理与办理的关系。流程管理要“到位不越位”,不影响检察业务正常办理;业务指导要严守程序和边界,个案请示报告不能超越检察官的独立办案权。上级检察机关要注意不越俎代庖,基层不得过度依赖向上请示或报告转移责任。



【下期敬请期待】

监制丨罗秋

策划丨吴昌峰 陈敏臻

编辑丨郑云龙 雷润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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