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要“一夜暴富”

却不愿成本投入

偷来的彩票会中奖吗?

民警:这“奖”我亲自上门


彩票是中了,人也进去了!

2月18日

凤凰山派出所民警接到辖区

某彩票店店主报警

称自己店内数十张刮刮乐被盗

总价值约1300余元

民警立即赶到现场了解情况

迅速锁定嫌疑人林某

果断出击将其抓获

3小时内成功破获该起盗窃案


经了解

2月18日8时许

店主因有事需离店

“就离开两三分钟

应该没啥事吧”

此时林某恰巧路过该彩票店

想着进去买彩票碰运气

发现彩票店无人看管

于是他动起了歪心思

伸出了“罪恶之手”


林某自以为

不同品种的刮刮乐各拿一点

便不会被发现

可是他忘记了

“莫伸手,伸手必被抓”

据林某交代

被抓时他已将

偷来的刮刮乐全部刮开

为掩人耳目

前往乡下彩票店

兑换了700元奖金


普法小课堂

那偷窃的刮刮乐彩票中奖了

算盗窃数额吗?

偷彩票“发财”

结局只会是

中得越多,罚得越重

法律链接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规定,盗窃不记名、不挂失的有价支付凭证、有价证券、有价票证的,应当按票面数额和盗窃时应得的孳息、奖金或者奖品等可得收益一并计算盗窃数额。


人生没有"侥幸牌"

君子爱财,取之有道

通过非法手段获取钱财

必将受到法律的严惩

同时提醒商铺店主

要提高安全防范意识

加强防盗措施

让不法分子没有可乘之机

▌编辑:小吴同学

▌校对:小陈同学

▌审核:蔡蔡子

▌来源:闽中网转自城厢分局

▌法律顾问:陈少东律师(微信:nxnx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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