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土地管理法》中的规定,在征收过程中,被征收人既可以选择产权置换,也可以选择货币补偿,同时征收集体土地上房屋时,还可以选择宅基地迁建这一种方式,这是法律赋予广大被征收人的权利。
结合到实践过程中,就这三种补偿方式而言,绝大多数被征收人都会选择产权置换这一种补偿方式,之所以会这样,是因为在我们中国人心中,房子是最重要的,有了自己的房子,才能安心生活,所以产权置换在征地拆迁中便受很多被征收人的青睐。
但是凯诺拆迁律师需要在这里要提醒大家,就这三种补偿方式来说,产权置换其实是风险最大的一种,不同于产权置换,货币补偿就相对于来说没有那么的有风险了,只要补偿给到位,补偿合适,那么被征收人便可以拿着补偿款,去购置自己喜欢的商品房,但是产权置换被征收人则需要承担很多,也就是风险相对于来说要大很多,以下就是最重要的两个风险:
一是,事后拿不到安置房的风险有点大
这里需要告诉大家的是,安置房通常都是期房,而不是现房。虽然从原则上来说,征收方应当提供现房对被征收人进行补偿安置,但从实践过程中来看,征收方以现房的方式提供安置房是非常少见的,绝大多数情况下,安置房都是期房。
所谓的期房就是还没有开始建,或是正在建,但还没有彻底建好的房屋,被征收人在选择产权调换这一种补偿方式之后,其等好长时间才有可能会拿到自己想要的安置房,比如说两年、三年、四年甚至是更长的时间。
所以,在这里凯诺律师要提醒大家,在选择产权调换这一种补偿方式时,被征收人一定要心里有数,同时也要考虑到可能会发生的一切后果。当然了,如果已经选定了补偿安置协议,已经签订了协议,那么如果相关部门在约定的期限内没有交付安置房,比如约定两年内交付安置房,可已经过了三年,征收方都没有交付安置房等,那么,此时被征收人则可以要求他们支付双倍的临时过渡安置补助费,这是被征收人的权利。
总之,凯诺拆迁律师在这里需要提醒大家的是,选择安置房是被征收人的权利,但其也是有一定风险的,所以大家一定要谨慎,但选择之后,如果相关部门没有按约定交付安置房等,广大被征收人就需要马上咨询专业律师。
二,安置房面积一般可能会包含公摊建筑面积
所谓的公摊面积是指由整栋楼的产权人共同所有的整栋楼公用部分的建筑面积。包括:电梯井、管道井、楼梯间、垃圾道、变电室、设备间、公共门厅、过道、地下室、值班警卫室等。
当然了,对于安置房究竟有没有公摊建筑面积,需要结合实际的情况来看。但还是建议大家,在选择产权调换之后,被征收人在签订补偿安置协议之前,一定要先问清楚征收方安置房有没有公摊建筑面积,如果征收方说不知道,那么在签订补偿安置协议时,就需要将安置房有没有公摊面积等情况全部明确在协议里面。
对于被征收房屋没有公摊面积的,但是安置房中有公摊建筑面积,那么,此时被征收人就需要对此提高警惕了。一般情况下,无论是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还是农村集体土地征收,其征收都不能低于被征收人原有的生活知水平,尤其是对于选择产权调换的被征收人来说,一般拆一还一是最基本的补偿原则,需要注意的是,这里的拆一还一是抛出公摊建筑面积之后的拆一还一。
所以,凯诺律师最后再次提醒大家,在签订补偿安置协议之前,一定要问清楚安置房有没有公摊建筑面积,如果有,那么是怎么计算的都要问清楚了。
征地拆迁关系着被征收人的切身利益,所以,凯诺拆迁律师最后想要说的是,实践过程中,一旦遇到征收方有意侵害自己合法权益的行为,一定要马上咨询专业律师,避免自己的合法权益被侵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