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上火”

不一定是大热天

安全无小事

别让小疏忽酿成大事故

2月20日晚,河池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二大队民警在210国道执勤,21时许巡逻至金城江区五圩镇江平屯路段时,忽然发现前方火光冲天,隔着数百米都能感受到灼烧的热焰。


民警上前查看,是一辆重型半挂牵引车的挂车厢燃起熊熊大火,火焰中还发出噼里啪啦的声响。情况紧急,民警迅速检查车上有无被困人员,为避免火势伤及群众和过往车辆,快速在现场做好安全防护和隔离的同时拨打“119”消防救援电话。


火势愈烧愈烈,而货车司机还逗留车内一顿捣鼓,民警焦急吼道:“赶快离开,下车,到安全的地方,快,快点!”话音未落,随着“哐”的一声,半挂车的车头突然“甩开”挂车车厢,驶离着火点。

现场人员都松了一口气,还好有惊无险,保住了“车头”,不幸中的万幸!


司机


司机表示:车上满载电池,不知道什么原因,行驶过程中,后车厢突然起火,还好发现及时,未造成人员伤亡,也顺利将车头驶离,避免了更大的损失。

由于现场火势较大,普通的灭火器无法有效灭火,且存在易爆风险。民警对该路段采取临时交通管制措施,疏导过往车辆,确保现场周边安全。


消防人员争分夺秒开展灭火作业,很快将明火扑灭。为避免有其他物质引发爆炸的可能,消防人员继续开展后续的救援工作,彻底消除安全隐患。善后工作处理完毕,民警解除交通管制,道路交通恢复正常通行。


汽车自燃主要是由于油路、电路、机械故障等原因引起的,而气温低,空气干燥,容易产生静电、火花,车内的橡胶、塑料件也易老化龟裂,极易导致车辆自燃。


广西交警提示


广大车主及驾驶人

要定期对车辆进行全面检查和维护

避免在车上放置易燃易爆物品


车辆自燃时,切莫惊慌

应立即靠边停车熄火

确保车上人员安全后再观察火势

火势较小时

可用车上灭火器灭火

若火势较大

则勿轻举乱动,盲目扑救

应及时拨打报警电话

等待消防救援


责任编辑:廖旭峰 钟春

值班编辑:李少壬

内容来源:河池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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