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家中黄金被盗案”的报警人称,其前女友有作案嫌疑,民警调查后,却将报警人行政拘留,是监守自盗吗?还是刻意报复前女友?经过警方调查,都不是。
“喂,110吗?我放在家中价值2万元的黄金首饰不见了。”近日,昆明市公安局晋宁分局晋城派出所接到辖区群众戴某某报警称,其放在家中的黄金首饰被盗,民警了解情况时戴某某笃定地说:“肯定是进小偷了。”
随后,晋城派出所刑侦大队民警对现场进行勘查,并在周边走访调查,未发现可疑情况,但戴某某坚称黄金首饰确系被盗,其前女友杨某有作案嫌疑。
民警便将戴某某带回派出所配合调查。“黄金首饰是何时放在家中的?”“除了你还有谁知道摆放黄金首饰的位置?”……随着询问深入,戴某某眼见无法自圆其说,只能如实交代:“警察同志,我……我说谎了,我就是想通过你们找到前女友,把家里的钥匙拿回来。”
原来,杨某曾有戴某某家中的钥匙,两人感情破裂后,杨某未归还钥匙,戴某某便将黄金首饰藏于其汽车后备箱,谎称黄金首饰被盗,企图误导民警是杨某所为。
目前,戴某某因谎报案情被公安机关依法处以行政拘留。
【警方提醒】
“110”报警电话是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生命热线”,谎报警(案)情占用公共资源,严重影响公安机关正常接处警工作的,警方绝不姑息。谎报警情、案情属于违法行为,不仅是对警力资源的严重浪费,而且有可能让真正有需要的群众得不到及时救助。对谎报警情、案情或无故拨打报警电话等滋扰社会秩序的行为,公安机关都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首席记者 郑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