骑乘电动自行车不戴头盔

市区道路机动车辆乱停乱放

这些与文明交通格格不入的行为

令人汗颜!被查尴尬!

危险!危险!危险!

为提高广大交通参与者的

文明交通和安全出行意识

忻州公安交警对

这些不安全、不文明交通行为

持续进行曝光

1

骑电动车不戴头盔!
















郑重提醒

头盔虽小,作用却大

头等大事,不可“帽”失

为了您的生命安全

请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

骑乘电动车请主动佩戴安全头盔

据了解,涉及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的交通死亡事故中,约80%是颅脑损伤致死,当事故发生时,安全头盔可吸收大部分撞击力,对头部起到缓冲减震的保护作用,避免致命伤。

前车之鉴


骑行时发生事故,戴了头盔未有严重受伤。


2

城市道路乱停车辆!












以下七种情况不能停车!

01

实线黄边不能停

单黄实线施划在道路中间是禁止车辆跨越,而被施划在道路一侧边缘上时,其身份便转变为禁止停车标线。

02

“二排”不能停

一些驾驶人为了图方便,占用机动车道“二排”停放,这种行为严重影响道路通行效率,且易出现“开门杀”事故,严重危害人民群众生命安全。

03

消防通道不能停

机动车在道路上临时停车,应当遵守下列规定:公共汽车站、急救站、加油站、消防栓或者消防队(站)门前以及距离上述地点30米以内的路段,除使用上述设施的以外,不得停车。

04

网状线内不能停

任何车辆都不应该在该网状线内临时或长时间停车,包括等候信号灯、乘客上下车、装卸货物等行为。这是因为这些区域通常是交通流量较大、易发生拥堵或视线受阻的敏感地带,停车会严重影响其他车辆的正常通行,甚至引发交通事故。

05

未施划停车位的人行道不能停

占用人行道停车看似方便了自己,却可能给他人带来严重伤害。车辆停车、启动时都有可能造成行人刮撞受伤。

06

路口不能停

把车停在十字路口或丁字路口,容易造成他人转弯空间不足,从而造成刮擦事故。特别容易使右转弯车辆驾驶人的视线被挡住,看不到有人过马路,行人也看不到车辆右转弯,极易引发交通事故。交叉路口、铁路道口、急弯路、宽度不足4米的窄路、桥梁、陡坡、隧道以及距离上述地点50米以内的路段,不得停车。

07

骑压路边石阶不能停

路边石阶是在路面上区分车行道、人行道、绿地、隔离带和道路其他部分的界限,起到保障行人、车辆交通安全和路面边缘整齐的作用。有些驾驶人自认为车辆底盘高,就骑压边石停车,这种行为不仅有碍观瞻,也影响行人或非机动车的正常通行。

希望广大市民

摒弃交通陋习

遵守法律法规

安全文明出行

来源:忻州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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