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回顾
邱某某因资金紧张向山东某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贷款,双方对贷款本金及利息约定一致。借款到期后,邱某某拒不返还山东某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借款本金及利息,经山东某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多次催要,邱某某始终拖欠不还款,山东某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奈向法院提起诉讼。后法院受理了原告山东某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邱某某金融借款合同纠纷的系列案件。
法院审理后,确认邱某某应偿还山东某农村商业银行借款本金4295128.39元及利息。履行期届满后,邱某某仍未履行还款义务,故山东某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向法院申请执行。法院立案后,执行法官根据法院生效判决书、调解书确定的义务,认为邱某某应偿还山东某农村商业银行借款本金4295128.39元及利息。执行法官于2014年9月份裁定将邱某某名下所有的房屋、土地使用权等财产交付抵债给山东某农村商业银行。
执行法官先后向邱某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以物抵债裁定、迁出公告等法律文书,但邱某某拒不履行付款义务,且拒不交付以物抵债的财产。故山东某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遂申请对邱某某进行司法拘留。
案件结果
2023年6月份,法院对邱某某采取了司法拘留措;同年7月份,法院以邱某某涉嫌拒执罪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目前邱某某已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
法律分析
北京泽达律师事务所基于本案为您做以下法律分析:
一、被执行人拒不履行交付义务可以申请司法拘留吗?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拒不执行判决、裁定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的规定,被执行人拒不交付法律文书指定交付的财物、票证或者拒不迁出房屋、退出土地,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的;可能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不构成犯罪的,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对被执行人予以拘留、罚款。
如果被执行人拒不履行生效判决、裁定的,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但需要注意的是,这种措施适用于有履行能力但拒不履行的情形。具体来说,如果被执行人有支付能力却故意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已查封、扣押的财产,或者以其他方式阻碍执行,法院可以对其采取司法拘留等强制措施。
本案中,邱某某拒不返还山东某农村商业银行借款本金4295128.39元及利息。法院于2014年9月份裁定将邱某某名下所有的房屋、土地使用权等财产交付抵债给山东某农村商业银行。裁定书送达邱某某后,其仍然未履行交付义务。后法院多次送达、张贴迁出公告,但邱某某仍拒不交付。因此,法院认为邱某某的行为属于有能力履行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行为,故对其采取司法拘留措施。
二、被执行人拒不履行义务的,还有什么救济方式?
1、处罚金。如果被执行人拒不履行生效判决、裁定的,情节严重的,法院除了可以予以拘留外,还可以判处罚金。
2、限制出境。被执行人拒不履行生效判决、裁定的,法院可以对其采取或者通知有关单位协助采取限制出境措施。被执行人为单位的,可以对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限制出境。
3、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实践中,如果被执行人拒不履行义务,执行终本以后,法院可以将被执行人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向社会公布。被执行人将在政府采购、招标投标、行政审批、政府扶持、融资信贷、市场准入、资质认定等方面受到限制。
4、刑事处罚。如果被执行人的行为情节严重,可能会触犯拒不履行法院判决、裁定罪。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本案中,由于邱某某的行为情节特别严重,最终法院以邱某某涉嫌拒执罪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律师寄语
被执行人拒不履行义务,法院会采取多种处理方式。因此,如果您遇到了被执行人拒不履行交付义务的情况,您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要求对被执行人采取司法拘留措施。法院将根据具体情况判断是否符合司法拘留的条件并作出相应的裁决。
北京泽达律师事务所律师对不同法律规定、热点、案件、裁判文书的梳理和研究,旨在为更多读者提供不同的研究角度和观察的视角。但需注意,我国并非判例法国家,且司法实践中不同案例的细节千差万别,切不可盲目参照。
如果您遇到类似纠纷难以解决,也建议您及时咨询北京泽达律师事务所的专业律师,以便更好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本文作者:北京泽达律师事务所 朱现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