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转自“山水澄明”公众号,选自王力《语文讲话》,商务印书馆,2002年。旨在知识分享,如涉版权问题,联系小编删除。

“什么话好听”?关于这个,我们想撇开个人的特长不讲。有些口才很好的人,口齿清楚,咬字正确,不太快,不太慢,他们的话自然比一般人的话好听些。但是这只是由于天才或修养得来的,并不是一种本来好听的话。在一般人的心目中,总以为世界上有一种或几种最好听的话,譬如说某一国的话比另一国的话好听,某一省的话比另一省的话好听,甚至于说某一村的话比另一村的话好听,等等。我们现在要问:所谓好听的话,有没有客观的标准?一种话之所以被认为好听,是因为它本来好听呢,还是因为咱们先存着成见呢?

咱们得先承认:成见总是免不了的。因此,没有一个人肯承认自己的方言难听,相反的情形倒是有的,人们往往自夸,以为自己的方言是世界上最好听的一种话。苏州人常说:“宁愿听苏州人相骂,不愿意听宁波人说话。”这种说法自然是由于苏州人的主观,宁波人一定不肯承认的。可见习惯的力量很大,不合习惯的东西自然很容易被认为是坏的。譬如您学会了英国话而不懂法国话,自然会觉得英国话比法国话好听些。又譬如您听见两个黑人在谈天,除非您在非洲住过,或者有机会学过非洲话,否则您一定会觉得他们的话怪难听的。《孟子》书里所谓“南蛮鴃舌之人”,“鴃舌”二字只是中国人的偏见,南蛮的人何尝不觉得中国话是“鴃舌”呢?

人们又有一种趋炎附势的心理:乡下人以为城里的话好听,小城镇的人以为大都市的话好听,这又是另一种成见。由于这一种成见,很多人都觉得国语是一种好听的话。这对于国语的推行是有利的。但是,国语之所以好听,如果有客观的标准的话,决不因为它是国语,而是因为它有令人觉得可爱的地方。

上面说过,人们往往觉得自己的方言好听,这自然是一种成见。但是,当甲乙两个地方的人谈起第三种方言的时候,他们对于那种方言的好听或难听,似乎很容易同意。由此看来,似乎也有多少客观的标准在里头。依我们平日观察所得,中国人所认为好听的话,是大致依照下面的几个标准的:

第一,平均声调比较地高,就被认为比较地好听。这里所谓高,自然是音乐上所谓高。北平话、苏州话、梅县话等等,都是合乎这个条件的。普通所谓声音太浊,往往就是指平均声调不够高而言。

第二,声音相当地长,没有促音,就被认为比较地好听。一般官话都是合乎这个条件的。所谓促音有两种:一种是字尾的促音。例如吴语、闽语、粤语和客家话的入声字;另一种是字头或字中间的促音,人们生气的时候说话往往用这种声音。字尾的促音还不大要紧,字头或字中间的促音,就往往令别的方言区域的人听了发生一种不愉快的感觉。常听人家说某某地方的人说话像吵架,就往往是因为字头或字中间的促音太多的缘故。

第三,每一个字都依照单念的时候,很清楚、很正常地说下去,没有含糊的字,也没有轻轻地带过去的声音,就被认为比较地好听。法国的人讥笑英国人说话不清楚,就因为英国话里的声音轻重变化太大了。在这点上,南方人往往觉得是北平土话的一个缺点。因此,在南方人听起来,北平知识界的人的话比车夫小贩的话好听些,因为带“儿”的字少些;甚至于觉得南方人学得来的北平话比纯粹的北平话好听些,因为他们不曾完全学会了北平话里的轻声字,就是轻轻地带过去的声音。我们常听人家说最好听的不是北平话,而是江浙女子的北平话。这也许就因为江浙女子学国语学得好的时候,可以得到北平话的优点,而又没有北平土话那些带惰性的地方。

第四,开口字特别多的方言,有时候也给人们一种好听的感觉。所谓开口字,就是口张得很大才念得出的。例如苏州话里“高”“好”“老”“少”一类的字音,有些人觉得好听。又如昆明人说的“买菜”二字,人们往往觉得比重庆人说的“买菜”二字好听些,因为昆明人念得更开口些。但是,这一个标准并不像前面那三个标准那样普遍适用,有些人恰恰相反,觉得太开口的字音特别难听,所以有些苏州人住在上海的,往往有意避免用苏州音念“高”“好”“老”“少”,而把它们念成上海音。

由以上所说的话看来,某一方言的好听或难听,似乎有多少相当客观的标准。但是,客观之中仍不免有主观,因为这些标准是寄托在民族的歌唱习惯上头的,现在分別讨论如下:

第一,在中国的旧戏里,是以高音为尚的。青衣和小生固然是唱高音,连老生和武生所唱的也往往超出男高音以上。高的程度随着地方而不同,例如广东戏还不算很高,北平戏就够高的了,桂戏和滇戏的青衣歌音简直高到了尖锐的程度。歌音不高的只有花脸,而花脸所扮演的却大部分是奸臣或粗人。而且据戏剧界人说,除非欣赏旧戏程度很高的人,才会赏识花脸的歌喉,在这以高为尚的歌唱习惯之下,自然大家觉得平均声调较高的方言是清脆好听的了。

第二,普通歌唱的字音总比说话的字音长些,这是《书经》所谓“歌永言”。普通说话,虽然不必像歌声那样拉长,然而太短促也是不好听的。语音的长短虽也由于个人的习惯,但方言里的字音也是有长短的差別的。例如北平的阳平声,就比重庆阳平声长。促音更是往往不便于入歌,因此,促音在语言里,很不容易显得好听。尤其是没有促音的方言区域的人,听起来更是觉得刺耳了。

第三,歌音里虽也偶然有轻声,但是那种轻声是一段话连下去的,不像语言里的轻声。因此,一个英国字如果包括两个音段,说话时本该把一个音段念重,另一个音段念轻,但是到了唱歌的时候,却应该一律重念了。同理,北平话尽管把“张家”二字念成一重一轻,如果把它们唱起来,“家”字也就不能再轻了。由此看来,一般人不大喜欢那些轻重不均的话,也可以说是有民族歌唱习惯上的根据。

第四,越是开口的字,越是适宜于歌唱。因此,北平戏的韵脚多数是发花辙和怀来辙,其次是江阳辙、言前辙、梭波辙、遥迢辙,最少用的是衣期、姑苏、叠雪等辙。一个方言里,如果开口字太少,就令人觉得气不舒畅似的。不过,如果某一方言里包含和许多极端开口的字,也有人会觉得不顺耳。因为极端开口的字,有时候会令人觉得“肉麻”或装腔作势。所以开口的字只要适中就好了。

由此看来,所谓好听的话都可以拿旧戏的标准来解释。旧戏里的道白是和歌词相配合的,而道白也可以说就是社会上所认为最好听的话。咱们知道,北平戏里的道白是崇尚高音的,是不用急促的声音和轻声的,正合上面所说的第一、第二、第三个标准。有了这种民族歌唱的习惯做根据,关于什么话好听或难听,就不至于漫无标准了。然而这种相当客观的标准却是有地域性的,有民族的特质的。中国人觉得好听的话,外国人不一定觉得好听,因为各民族的歌唱习惯既不相同,语言的结构也相差很远。外国人不会欣赏中国人所认为好听的话,和他们不会欣赏谭鑫培、梅兰芳的戏就是一样的道理。说到这里,咱们可以明白:所谓好听的话,在民族的习惯上虽有相当客观的标准,在语言学的本身上仍然是没有什么标准可言的。

这个问题,乍看虽然似乎很简单,其实牵涉的范围很大:心理、生理、声学、乐理,都有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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