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5日,某营销号忽然在社交平台抛出“惊天猛料”,指名道姓地称某知名导演涉嫌侵犯某知名女演员被判刑,因其爆料内容尺度极大,表述方式肆无忌惮,引发网友众怒,刚刚,该营销号因“涉嫌借刑事案件恶意炒作”,被平台永久禁言。


图片来源:社交平台截图

25日下午,该营销号发表长文,以“茶馆说书”的轻佻口吻爆料了一起刑事案件,并丝毫不顾忌受害者的隐私权,对案件细节进行了详尽介绍。

该爆料登上热搜后,虽然爆料内容非常“猛”,但多数网友都没有跟风“吃瓜”,而是“集中火力”怒斥该营销号:“你有什么权力这么肆无忌惮地爆料刑事案件?你这样指名道姓,考虑过会对受害者造成二次伤害吗?”

一位网友留言表示,不管这起案件是否属实,营销号都没有权力这样在公众平台进行案情分享。


湖北好律律师事务所主任陈亮接受极目新闻记者采访时表示,该营销号所爆料的刑事案件涉及个人隐私,很可能属于不公开审理案例,任何人无权传播不公开审理案件的具体信息,“这个爆料者的行为肯定是违法的,至少侵犯了刑事案件受害人的隐私权和名誉权,受害人可以要求其承担相应民事责任。”

陈亮表示,如果此次爆料对受害人产生的影响特别严重,爆料者可能需要承担行政责任甚至是刑事责任,“具体需要根据主观心态、情节和后果等因素,由警方和司法机关进行判断。”

陈亮认为,这个爆料者属于严重的法盲,“没有基本的法治观念,一般老百姓即使不清楚法律的具体规定,但也应当知道该性质的案件是不能随意传播的。但也不排除,爆料者是为了流量和关注度,有意为之。”

针对该营销号的此次爆料,湖北武珞律师事务所商乂涛律师表示可以从4个方面分析。

首先是有关民事侵权。我国法律保护公民的隐私权等人身权利不受侵犯,爆料中披露受害者姓名、受害细节等信息已违反《民法典》等关于隐私权保护的规定,属于侵犯公民隐私权的行为,当事人有权追究其民事责任。若内容包含不实信息,还可能涉嫌诽谤犯罪。

其次是从影响刑事案件办理的角度。刑事案件信息需严格保密,爆料人擅自披露嫌疑人姓名、案情细节的行为涉嫌违反《刑事诉讼法》关于保密的规定。即使案件进入审判阶段,涉及个人隐私的部分仍应不公开,爆料人作为非司法人员,未经授权无权传播未公开的案件信息。

第三个方面是其妨害社会秩序。若爆料内容造成恶劣社会影响,有关部门可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对爆料人进行行政处罚;若涉及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或传播淫秽内容,可能构成刑事犯罪。

最后则要关注平台的监管。商乂涛认为,平台应当对其推送的内容进行一定程度的审查核实,如果未尽到充分的审查义务,其所推送的内容一旦造成不良影响,平台也应承担相应责任。

原标题:永久禁言!涉嫌借刑事案件恶意炒作引发众怒,一营销号被封

栏目主编:周春晟 文字编辑:沈佳灵 题图来源:图虫 图片编辑:曹立媛

来源:作者:极目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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