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防就是保护,惩治也是挽救

——透过年度“双十大”看检察履职系列报道之七

近年来检察机关办理低龄未成年人犯罪人数呈上升趋势,2021年全国检察机关受理审查起诉14周岁至16周岁的未成年犯罪嫌疑人8169人,2022年8710人,2023年上升至10063人。

最高检党组提出这样的理念——“预防就是保护,惩治也是挽救。对未成年人最大的保护,就是让他们遵纪守法、健康成长”。

工作经验既包含全国性举措——如未成年人检察业务集中统一办理、未成年人罪错行为分级干预矫治、社会支持体系建设等;也包括地方实践探索——如云南省检察机关推动成立省级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工作领导小组,构建三级党委领导、多部门协同、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体系。

一年前的3月10日,河北省邯郸市一名初中生被同班同学骗至一处废弃蔬菜大棚里残忍杀害。

这3名不满14周岁的犯罪嫌疑人会得到怎样的惩处?社会公众高度关注。2024年12月30日,经最高人民检察院依法核准追诉,法院判处其中1名被告人无期徒刑,1名被告人有期徒刑十二年,另外1名接受专门矫治教育。

检察日报社近日发布的2024年度十大法律监督案例中,第一条即是“经最高检依法核准追诉,河北邯郸初中生被害案两名低龄未成年被告人被追究刑事责任”这一案例。

同日发布的2024年度十大检察新闻中,“中国预防青少年犯罪研究会主管单位变更为最高检,检察机关持续做实‘预防就是保护,惩治也是挽救’”位列其中,表明社会各界高度重视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和治理工作。

“一个案例、一个新闻,都是检察机关深化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和治理的生动注脚,传递了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权益保护、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强烈信号。”全国人大代表、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工学院语言文化与国际教育学院副院长董月琳认为。

新理念是对传统方针原则的

延续和深化

未成年人犯罪治理是社会治理中的一道难题。2024年5月最高检发布的《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白皮书(2023)》显示,近年来检察机关办理低龄未成年人犯罪人数呈上升趋势,2021年全国检察机关受理审查起诉14周岁至16周岁的未成年犯罪嫌疑人8169人,2022年8710人,而2023年上升至10063人。

“以前,大家一般认为未成年人因心智不成熟,容易走弯路、走错路,但所犯的多是小错误。近年来,一些主观恶性深、犯罪手段残忍的未成年人犯罪,给我们敲响了警钟。”董月琳谈道,低龄是否是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挡箭牌”、罪错未成年人应如何矫治等问题引起了广泛热议。

对此,最高检党组提出这样的理念——“预防就是保护,惩治也是挽救。对未成年人最大的保护,就是让他们遵纪守法、健康成长”。

在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黄京平看来,“预防就是保护,惩治也是挽救”的理念,是对传统未成年人司法工作中一贯秉持的方针、原则的延续和深化,其与新的未成年人犯罪形势相适应,有助于推动相应工作更好地开展。

作为一位母亲和一位教育工作者,董月琳对“预防就是保护,惩治也是挽救”也极为认可:“对于未成年人而言,通过各种方式提前做好预防工作,能够避免他们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这本身就是一种极为有效的保护举措。而对已经实施罪错行为的未成年人,及时挽救很关键,必须通过依法惩治帮助他们认识到错误,改过自新,重新回归社会。”

全国人大代表、湖南省衡阳市特殊教育学校正高级教师刘玲琍同样对做好未成年人“心”的工作颇有心得:“我身边的孩子们都较为特殊,更容易受到外界影响。做好预防工作,是护航他们健康成长的重要保障。”

“希望能够建立更加完善的预防机制,不断强化家庭教育指导、社区干预、法治教育等工作,形成多元化的保护网络。”刘玲琍补充说。

将经验做法、理论成果

转化为协同治理的效能

黄京平的办公桌上,总放着一本《预防青少年犯罪研究》,这是中国预防青少年犯罪研究会的会刊,黄京平是该研究会的资深会员,并长期兼任副会长。

2024年11月29日,中国预防青少年犯罪研究会选举产生了第八届理事会,黄京平及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副院长何挺等18位专家学者、实务工作者当选为副会长。

该研究会成立于1982年6月,是全国性、学术性、非营利性团体,着力整合犯罪学、刑事法学、心理学等多学科和法院、教育、民政以及社会工作等多部门资源,组织开展未成年人保护、青少年犯罪研究和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的调查研究及相关学术活动等。2024年,其主管单位变更为最高检。

黄京平对记者说,检察履职贯穿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全过程,研究会的主管单位变更为最高检,是合理的调整,也是一次难得的机遇。“近年来,检察机关在未成年人保护特别是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和治理领域积极作为,通过不断探索与实践,积累了众多行之有效的经验做法,但不能止步于经验层面,还要进行必要的理论性转化,并通过转化形成的协同效应凝聚各方力量,共同推动未成年人保护及犯罪预防治理工作迈上新台阶。”黄京平表示。

这些经验既包含全国性举措——如未成年人检察业务集中统一办理、未成年人罪错行为分级干预矫治、社会支持体系建设等;也包括地方实践探索——如云南省检察机关推动成立省级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工作领导小组,构建三级党委领导、多部门协同、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体系。

“未来,我们应以深厚实践为支撑,努力构建起具有中国特色、能够切实解决未成年人保护领域诸多难题的自主知识体系。”黄京平强调。

何挺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十分期待研究会在最高检主管下,更好发挥引领学术研究、整合资源以及回应实践需求的作用。

“要将理论研究与实践需求深度结合,在科学理论引领下摸排我国未成年人犯罪基本数据,为政策推动与实践回应筑牢数据基础。”何挺指出,下一步,研究会应积极开展社会协同与资源整合,推动我国未成年人司法工作迈向多部门、跨学科联动;同时,要更好地促进未成年人保护与犯罪治理的国际交流,既贡献中国经验,也吸收国际通行的有效做法。

聚焦解决案件背后的

深层次共性问题

不少网友注意到,在河北邯郸初中生被害案中,被害人与被告人均为留守儿童。

“这起案件属于在未成年人犯罪中占比极少的极端恶性案件,但却反映出当下未成年人成长环境和未成年人罪错行为治理中的一些深层次共性问题,这是当前未成年人保护与犯罪预防的‘症结’所在。”何挺举例说,在很多涉未成年人案件中,存在留守儿童与隔代抚养情况,家庭教育缺失、学校对心理健康教育和法治教育重视不够、对网络暴力等有害信息缺乏监管等问题。

“河北邯郸初中生被害案带给我们的教训和启示应当超越个案的定罪量刑,应更多地聚焦到如何应对背后这些深层次共性问题上。”何挺强调。

作为最高检未成年人检察研究基地执行主任,何挺参与并见证了检察机关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涉未成年人犯罪、推动解决案件背后共性问题的诸多实践——如最高检聚焦“隔空猥亵”、未成年人实施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等发布第五十批指导性案例;会同教育部出台《关于建立涉案未成年人控辍保学协作配合机制的意见》;会同全国妇联、关工委持续发布在办理涉未成年人案件中全面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工作典型案例……

“河北邯郸初中生被害案的处理结果,对其他未成年人来说也是一次有力的警示教育。”董月琳强调了法治教育对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重要意义,“希望检察机关持续落实最高检‘一号检察建议’,不断强化法治宣传教育,为未成年人树好规矩意识,让未成年人明白什么可为、什么不可为,筑牢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法治根基。”

(来源:检察日报·要闻版 记者:郭荣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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