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建华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农村改革扎实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意见》23日对外发布。《意见》共分六大部分,30条措施。总体框架可以概况为“两个持续”“四个着力”,持续增强粮食等重要农产品供给保障能力、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着力壮大县域富民产业、着力推进乡村建设、着力健全乡村治理体系、着力健全要素保障和优化配置体制机制。

实现中国式现代化,必须加快推进乡村全面振兴。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是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的关键时期。推进乡村全面振兴是新时代新征程“三农”工作的总抓手,是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必然要求。中共中央、国务院公开发布《关于进一步深化农村改革扎实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意见》。这是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连续发出的第十三个指导“三农”工作的“一号文件”,体现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三农”工作的重视一以贯之,强农惠农富农的政策持续加力,对于推进乡村全面振兴,加快建设农业强国,坚定不移朝着强国建设、民族复兴的宏伟目标奋勇前进,具有重要意义。

强国必先强农,农强方能国强。农稳社稷,粮安天下,“三农”工作是“压舱石”。2024年,我国粮食生产迈上新台阶,总产量首次历史性突破1.4万亿斤,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23119元,比上年实际增长6.3%,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取得积极进展,乡村全面振兴展现出生机勃发的景象。在国内外形势复杂严峻的情况下,“三农”工作取得来之不易的成绩,为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为我们攻坚克难、砥砺前行增强了底气、赢得了主动。实践充分证明,办好农村的事,实现乡村全面振兴,关键在党。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是做好“三农”工作的根本保证,党中央关于“三农”工作的大政方针是完全正确的,新时代新征程重农强农的弦任何时候都不能松。当前,我国发展面临的不确定难预料因素增多。越是应对风险挑战,越要夯实“三农”工作基础。要坚持城乡融合发展,进一步深化农村改革,完善强农惠农富农支持制度,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千方百计推动农业增效益、农村增活力、农民增收入,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提供有力支撑。

民族要复兴,乡村必振兴。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最艰巨最繁重的任务依然在农村,最广泛最深厚的基础依然在农村。解决好现代化进程中的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必须推进乡村全面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提出,运用“千万工程”经验,健全推动乡村全面振兴长效机制。去年底,习近平总书记对做好2025年“三农”工作作出重要指示,要求坚持城乡融合发展,进一步深化农村改革,完善强农惠农富农支持制度,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今年1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乡村全面振兴规划(2024—2027年)》,提出到2027年,乡村全面振兴取得实质性进展,农业农村现代化迈上新台阶;到2035年,乡村全面振兴取得决定性进展,农业现代化基本实现,农村基本具备现代生活条件。为此,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一号文件关于壮大县域富民产业、推进乡村建设、健全乡村治理体系、健全要素保障和优化配置体制机制等方面作出的具体部署,抓好改革举措落实落地,不断提升乡村产业发展水平、乡村建设水平、乡村治理水平,持续激发乡村全面振兴动力活力。

推进乡村全面振兴,关键在人、关键在干。坚定信心、铆足干劲、奋发有为、苦干实干,一件事情接着一件事情办,一年接着一年干,积小胜为大成,推动农业基础更加稳固、农村地区更加繁荣、农民生活更加红火,努力绘就新时代乡村全面振兴的壮美画卷,定能让希望的田野更加充满希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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