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期间,消费者胡女士在网上购买了三张《哪吒之魔童闹海》电影票,共支付216元,拿到纸质电影票时才发现每张电影票被收取了4元服务费。
另一位消费者张先生近日购买了从成都飞往哈尔滨的机票,在网上值机时,他发现前排靠窗及靠过道的座位均被“上锁”,若想“解锁”这些座位,则需要使用里程积分兑换或支付额外的费用……
面对这些额外收取的费用,多位消费者对其合理性提出了质疑。针对隐形消费现象,消费质量报记者进行了采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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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象
电影票暗藏服务费引争议
精彩的春节档电影吸引了不少消费者前往影院观影,然而在电影市场不断刷新票房纪录的同时,多位消费者向记者反映,购买电影票时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被收取了“服务费”“影厅服务费”,该项费用既未在购票页面明示服务内容,也未在观影过程中感受到相应服务提升。
消费者正在取票准备观影
“本以为是春节期间票价上涨,没想到是额外收取的服务费拉高了票价。”消费者胡女士说道。在社交平台上,网友“Decylus”也发帖吐槽,称在猫眼App购买IMAX厅电影票,两张共支付179.8元,支付前仔细看了价格明细,包含了3元一张的服务费,但现场取票后发现,票面显示电影票价格45元,服务费竟然高达47.9元,这让他觉得很不合理,“服务费比票价高还是第一次见。”
另一位消费者吴女士则一直知道票价中包含了服务费。“记得以前买电影票时,服务费大概是3元。”不过吴女士发现最近服务费涨价了,“现在又多收了一项影厅服务费,不清楚影院收取这些服务费后为消费者提供了什么服务?”
面对消费者的疑问,有业内人士给出解释,目前很多影院的电影票价格由三个部分组成——票价、服务费和影厅服务费,“服务费是由第三方平台收取,影厅服务费则是针对特殊影厅收取,如VIP厅、4D厅等。”记者了解到,中国电影发行放映协会在2015年7月发布的《电影票务营销销售规范》规定,电商所售出的电影票,应在票面上分别明示电影票和服务费的价格。4D影厅、VIP影厅的票价、服务费需经发行方与放映方通过合同确定,合理定价,并向观众明示。2020年1月,国家电影局发布《关于VIP厅设置及VIP厅服务费收取标准等事项的通知》,规定VIP厅服务费收取不能超过票价的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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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访
普通厅也要收影厅服务费
记者浏览网络购票平台发现,包括淘票票、猫眼、大众点评等在内的第三方App在付费结算时都会收取3元至5元不等的服务费。而万达电影、CGV影城等电影院线官方小程序同样会收取服务费。“服务费是电影院线、影院售票系统提供商和购票网站共同收取的费用。其中包含了售票系统技术费、网络售票管理费、电话短信通讯费、电商平台手续费以及取票设备维护费。”CGV影城客服向记者解释道。
除第三方平台收取服务费外,记者在2月11日至12日走访多家影院了解到,大部分影院还会收取影厅服务费。“普通厅也会收取。”成都某影城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影厅服务费用于设备维护、人工成本等,而相较于普通厅,IMAX厅会收取更高的费用,“IMAX厅从视觉、音效方面都会给观影者带来好的观影效果,且座椅使用芝华仕品牌,更加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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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音
收取服务费必须明码标价
电影院向消费者收取除票面价格外的服务费是否合规?成都市锦江区政府在回复“问政四川”网友时表示,电影院票价属于影院的自主经营权范畴,不具有违法性,不同的票价对应不同的商业服务价值,只要商家可以保证消费者的自主选择权利,没有恶意限制消费者的自由选购,电影票定价属于合法的商业经营行为。
四川瀛领禾石律师事务所律师王渤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商家收取手续费及影厅服务费,虽属于其自主定价范围,本身并不违法,但必须做到明码标价、用途合理、不强制捆绑。“若消费者遭遇未告知或虚构的收费,可依据《价格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主张权利,并通过投诉或诉讼要求退费及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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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伸
航司加价选座被批薅羊毛
同样在春节假期,消费者张先生也遇到了需要额外付费的情况。
据张先生讲述,他购买了南方航空公司从成都飞往哈尔滨机票,在网上值机时发现能选择的座位很少,“点开值机选座页面时发现大部分座位被‘锁上’,能选择的座位寥寥无几。”后来张先生通过询问客服才得知,被“锁上”的座位需要用里程数兑换,且越靠前的座位需要的里程数越高。“我的里程数不够,就需要付费选座,这不就是变相多收费吗。”张先生说道。
对于张先生的质疑,记者联系到南方航空公司客服,对方表示,经济舱第六排往后都是免费选座,“每趟航班选座费用不同,座位越靠前费用越高,想要了解具体的收费标准,可以前往公司官网查看。”
记者在南方航空公司官网上看到,《南航机上预选座位服务须知》只提及了国际及地区航线通用价格标准(支持里程兑换),而国内航线选座只公示了里程兑换座位标准,并无选座的价格标准。
近年来,随着航空业的快速发展,不少航空公司推出了多种增值服务,加价选座似乎也成了“行业惯例”。前段时间中国消费者协会针对舆论热议的民航选座额外收费问题发声,指出加价选座限制了消费者选择权,侵害知情权,并违背公平交易原则。建议主管部门加强监管,消费者积极投诉,推动市场公平透明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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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提示
消费者权益受损时应积极维权
针对消费者可能会遇到的权益受损情况,王渤就如何维权给出了五点消费提示。
01
明确交易细节
消费者应仔细阅读合同条款、价目表,尤其是小字或备注内容,确认是否存在隐藏费用,如服务费、手续费、附加费等;线上消费时,取消默认勾选的“附加服务”,如保险、会员自动续费。
02
选择正规渠道
优先选择信誉良好的商家或平台,查看其他消费者的评价,警惕异常低价或夸大宣传;线下消费时,核对商家资质,如营业执照、行业许可等。
03
了解退费规则
保留宣传单、广告截图等证据,防止商家事后修改规则。
04
保存消费凭证
合同、收据、付款记录、聊天记录、商品照片等均需留存,电子证据可进行云端备份。
05
及时投诉与举报
可向平台客服、消费者协会(12315)、市场监管部门投诉,并提供详细证据;若损失较大,可向法院起诉,主张商家欺诈,要求退一赔三;此外还可通过黑猫投诉等平台发起集体维权。
全媒体记者 罗安舒 孙家钰
来源 | 消费质量报
编辑 | 陈蕊妮
校对 | 聂行
责编 | 张可、罗婉毓
审核 | 开永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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