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地方标准《医疗机构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功能指引》(DB35/T 2222—2024)于2025年1月21日正式实施。该标准归口部门为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和福建省信息化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由福建省卫生计生信息中心牵头,联合四川大学华西厦门医院、福建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福州大学附属省立医院、福建省妇幼保健院、福建省级机关医院等单位共同编制完成。该标准的实施对进一步推进数字赋能医疗健康,打通医学检查检验结果与影像资料共享互认的堵点难点,具有重要意义。



医疗机构开展适应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工作的系统功能改造是实施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工作的关键环节。由于各医疗机构信息系统架构设计不同、建设和应用水平不平衡等问题,需对医疗机构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功能设计及流程进行规范,才能确保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工作在不同医疗机构都能同质化开展。该标准根据《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推进检查检验结果互联互通互认工作的通知》要求,在福建省地方标准《医疗机构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共享数据传输及应用要求》(DB35/T 2153—2023)的基础上,规定了医疗机构开展检查检验结果互认的业务流程、互认功能、对接省级平台的功能,为医疗机构开展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工作的医院信息系统建设、应用和管理提供有力的技术支撑。



近年来,福建省卫生计生信息中心加强卫生健康信息标准编制工作,强化标准支撑卫生健康信息化建设,共编制完成福建省地方标准3项,助力数字赋能医疗健康取得实效。下一步,将按照国家卫健委等7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推进医疗机构检查检验结果互认的指导意见》要求,结合“三医一张网”项目建设,做好该标准的宣贯实施,推进支撑检查检验结果互认项目扩增的信息系统升级改造,同时开展检查检验结果跨省互认技术对接,推动实现跨省互认。

来源:福建省卫生计生信息中心

一审:刘子薇、郑加明、李仕军

二审:黄新珠

三审:宁永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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