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转自:人民网-安徽频道

“案件移送审理前,问题线索处置意见、初核报告、审查调查报告等需经集体研究,并要附上相关记录。”2月18日,安徽省天长市纪委监委第二协作区在“协作区小课堂”上进一步明确案件质量评查标准规定。

去年以来,该市纪委监委牢固树立办案引领理念,紧紧扭住办案质效关键点,从强化案件评查、提升业务能力等方面下硬功夫,全流程严把案件质量关。

围绕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等评查标准,通过审阅案卷、座谈交流、听取意见等方式,压紧压实案件质量主体责任。坚持推动质量关口前移,以“自查互评+随机抽查”方式,要求各办案单位对照案件质量自查表,严格落实自查自纠工作,市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不定期组织各协作区开展交叉互评、抽查工作,以评代训。

“开展案件质量评查,不是简单的一评了之,充分运用案件评查结果推动以评促改,实现案件质量提升才是关键。”天长市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主任李云介绍,该市纪委监委坚持扎实做好案件评查“后半篇文章”,做到评查、督改一体推进,由案件审理室对评查出的问题逐一登记、整理汇总,形成反馈问题清单,督促办案部门在一周内对评查反馈问题完成整改,做到边评查、边整改、边提升,切实发挥案件质量评查工作的长效作用。2024年以来,共评查案件121件,整改各类问题75条。

扎实的履职本领,是确保办案质效的前提和保证。该市纪委监委以提高案件质量为关键,紧贴实际需求,结合自办案件,利用“天长廉政大讲堂”开展集中专题培训6次。同时,定期选派纪检监察干部到市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审查调查等工作一线跟案锻炼、学习培训,通过以案代训和传帮带机制,提升案件查办能力和素质。

“案件质量是纪检监察工作的生命线,我们将继续深化案件质量评查工作,建立健全长效机制,进一步细化工作措施,构建案件质量责任共同体,不断提升案件办理质量和执纪执法水平。”天长市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表示。(董连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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