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0月17日,信阳市平桥区胡店乡政府收到平桥区委政法委下派的一件辖区诉源治理案件,原告刘某起诉被告陈某拖欠其货款10198元。胡店乡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委派胡店司法所对当事双方进行调解。

  为解决矛盾纠纷,维护辖区稳定,司法所工作人员亲自上门走访当事人,了解事情来龙去脉。原告刘某为一家经营农资的个体工商户,被告陈某在2021年6月、7月从刘某处购买农资,总款17198元,陈某在支付7000元后,剩余10198元,拖欠至今。在充分了解案情后,胡店司法所对欠款纠纷进行调解。调解中,司法所工作人员引导当事人双方换位思考,向双方当事人解释了相关法律法规和类似案例,明确各自的权利义务。同时,耐心倾听双方当事人的心声和诉求,努力寻找双方都能接受的处理方式。经过司法所工作人员四个月的不懈努力,进行多次劝解,双方就支付欠款方式时间达成一致。陈某在2024年11月23日和2025年2月21日分两次通过微信转账将所欠货款付清,双方握手言和。




  此次纠纷的成功化解,彰显了胡店司法所在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方面的积极作用。下一步,胡店司法所将继续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努力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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