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景美 春耕忙
农村道路上
农业用车来往频繁
泸州公安交警部门通过开展宣传活动
发动派出所、“两站两员”上路守点巡线
严查超员 酒醉驾 一盔一带等违法行为
全力以赴保障春耕农忙期间的道路交通安全
(↑春耕春种早提示)
违法曝光
违法时间:2月13日11时
违法地点:古蔺县312国道
违法行为:超员
违法时间:2月19日10时
违法地点:泸县鹿福路
违法行为:无证、超员、脱保脱审
违法时间:2月13日10时
违法地点:纳溪区纳叙路
违法行为:超员
违法时间:2月17日15时
违法地点:纳溪区龙石路
违法行为:未系安全带
违法时间:1月6日19时
违法地点:叙永县天太路
违法行为:饮酒、非法加装伞篷
违法时间:2月19日16时
违法地点:古蔺县石宝场镇
违法行为:超员
违法时间:2月20日15时
违法地点:纳溪区百梯村
违法行为:未戴头盔
违法时间:2月16日22时
违法地点:江阳区康城路三段
违法行为:醉驾
违法时间:2月17日15时
违法地点:纳溪区龙石路
违法行为:未系安全带
违法时间:2月16日21时
违法地点:古蔺县龙坪村
违法行为:酒驾、无证、逾期未检
违法时间:2月19日10时
违法地点:泸县毗卢镇坳丘村
违法行为:未戴头盔
违法时间:2月16日21时
违法地点:江阳区康城路三段
违法行为:酒驾
违法时间:2月19日23时
违法地点:纳溪区紫阳大道
违法行为:酒驾、不正确佩戴头盔
春耕时节
这些事情需谨记
01
定期检查农业用车
农业用车常年穿梭于田间地头,车辆磨损大,驾驶人出车前要做好车辆制动、轮胎检查等工作。达到报废标准的车辆需及时注销。
02
拒绝酒驾醉驾
酒后驾车属于严重交通违法行为。驾驶人饮酒会导致驾驶人触觉能力、判断能力和操作能力降低,危及他人和自身的生命财产安全。
03
不得违法载人
三轮汽车、拖拉机和低速载货汽车等车辆都不是载人的交通工具,缺少对乘坐人的安全保护措施。
04
远离超员超载
车辆超员超载会导致车辆操作稳定性下降,特别是在弯道处行驶,由于离心力的作用,易使车辆向回转中心外侧发生侧滑或倾斜,导致交通事故发生。
05
严禁客货混装
在运输过程中,易发生货物捆绑不牢、滑移等现象而挤伤人,如果发生事故,货物会和车内乘客混杂在一起,对救援也极其不利。
06
牢记“一盔一带”
摩托车、电动自行车机动灵活但稳定性较差,在发生事故时致残率、致死率极高,因此,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驾乘人员要戴好安全头盔。
07
保证充足睡眠
春季是农耕繁忙的季节,也是最容易出现困倦、疲乏、嗜睡等“春困”现象季节。农活多,任务重,不少农民朋友为节约时间,争分夺秒在田间作业,免不了犯困疲劳,导致驾车时判断力下降,反应迟钝和操作失误增多。
交警提醒
目前正值春耕春种时节
农业生产活动增多
农作物运输频繁
广大农民朋友外出务农时
请自觉抵制各类交通违法行为
拒绝抱有侥幸心理
做到安全驾驶、文明出行
信息连线:各大队
本期编辑:姜小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