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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中央一号文件发布,文件规定,“不允许城镇居民到农村购买农房、宅基地,不允许退休干部到农村占地建房。”
为什么要强调不允许退休干部到农村占地建房,一方面,主要是针对那些从农村走向城市,退休后又以回老家安享晚年之名到农村占地建房者;另一方面,就是针对一些以退休回乡帮助发展之名,到农村置产建房者。
相比较而言,前面一种情形比较容易判别,处理起来也比较简单,禁止就能产生效果。谁要违反,就可以依据政策、法律、制度等予以处罚。后一种则容易产生歧义,会被认为影响人才返乡、影响退休干部发挥余热。
说实在的,这样的担心是多余的,也是不符合实际情况的,更是没有任何道理的。既然是想发挥余热,想帮助农村发展,与置产建房有何关系呢?余热不应该用于到农村置产建房,而是如何帮助农村发展。如果把置产建房顶在前面,就不是发挥余热,而是想借这个名义牟利。
必须注意的一个现象是,凡是退休后想到农村占地建房者,绝大多数都是通过高考或层层提拔进入城市的,当初为了进城,可是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是在无数人羡慕的眼光中开开心心、高高兴兴进了城,并从农村户口变成了城市户口,从自己种粮到吃国家供应粮。同时,家人也享受了农村家庭所不具有的优质教育资源和各种社会保障、医疗保险、社会福利和公共服务。
眼看着农村的土地资源值钱了,农村开始慢慢发展起来了,就想着到农村占地建房,抢占农村优质资源,显然是不能允许的。这种行为,不仅会严重侵占农村土地资源、加剧农村土地供应紧张、影响农村发展,也会损害农民利益、破坏社会公平。优质资源不能总是被少数人占有,而必须公平、公开、公正、透明。
在这里,我们也建议,如果退休干部真的想到农村占地建房,也可以允许,前提是,必须把城市的房产全部卖掉充公,同时,取消其所有的养老待遇和福利,享受所在地农民的养老待遇与福利。否则,就绝不允许到农村占地建房。
当然了,随着城镇化建设步伐的加快,越来越多的农村居民在城镇安家落户、购房置业,并享受城镇的一切养老和福利待遇、公共服务,他们在农村的房产等是否也应当转让,将宅基地等交给农村基层组织,也是需要探讨的问题。不然,这样造成的土地资源浪费现象也很严重,也会带来新的不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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